财办库〔2024〕204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关键期限国债、短期国债、超长期一般国债、储蓄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有关安排(见附件)。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国债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国债发行安排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