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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2023年6月6日 来源: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湖南监管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不断加强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资产监管,督促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一、深耕预算执行监控,落实厉行节约要求

  湖南监管局依托国库授权支付监控系统和预算一体化系统,聚焦预算执行监控,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业”等要求。一是狠抓预算执行质量。依托授权支付动态监控,充分发挥贴近基层,就地就近优势,实现常态化监管。定期对系统预警数据进行初筛、归类后,将疑点数据反馈给属地预算单位,要求各单位核实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明确各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要求合理安排支出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二是做实预算执行分析。按季度分析通报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一方面通报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重点分析,便于各单位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式;另一方面按季度分析属地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以此传导压力,敦促各单位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节奏和进度,抓好大型项目、重点科目的预算执行,努力提高当年预算执行率。特别是对6月底执行进度明显低于序时进度的单位,通过走访、调研等,要求单位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执行的督促力度,对预计难以支出的资金,建议预算单位及时交回总预算。三是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执行监控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求单位及时纠正、严肃整改,促进规范财务管理。同时,开展问题回头看,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核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预算编制审核,提升资金管理绩效

  湖南监管局始终把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审核作为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抓手,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一是基础数据审核关注数据的真实。人员审核重点关注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数和人员变动的合理性。社保缴费需求审核一方面关注缴费单位性质和缴费人员身份;另一方面关注缴费政策和缴费基数申报是否符合规定。二是项目预算审核关注资金的绩效。重点关注项目文本与项目支出计划、支出明细是否匹配,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是否合理,本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等。三是推动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敦促各单位压实责任,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作为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考虑因素,强调绩效结果应用,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抓实国有资产监管,促进资产管理规范

  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全面衔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湖南监管局通过资产配置审核、资产处置审核、决算审核等工作推动属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一是严格新增资产配置审核。结合存量资产,严格审核新增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配置标准,如新增车辆配置是否遵循报废一辆新增一辆原则,报废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闲置房产同时申报房屋租用需求等。二是规范资产处置审核。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财政部管理权限内的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核,要求各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处置行为,严把资产“出口关”。三是促进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加强资产管理。依托决算审核等工作,督促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管理岗位职责、设置国有资产台账、汇总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时办理资产权属登记,严格控制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行为,实现证账相符,证实相符,不断提高资产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做好政策宣讲解读,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新修订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充分体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湖南监管局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政策宣传,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落地见效。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在日常工作、专项审核、年度会议等场合,通过线下、线上等方式,宣传解读财务规则,对新旧财务规则的变化等进行重点解释。二是督促做好政策衔接。要求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规范会计核算,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三是持续跟踪问效。密切关注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情况,关注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与单位沟通,向财政部反映汇报,推动属地中央预算单位不断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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