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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2023年5月24日 来源:财政部山东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精神,维护财经秩序,助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山东监管局聚焦部门预算监管五大重点,夯实基础、创新思路,下好谋篇布局先手棋,打好预算监管主动仗,全面提升中央驻鲁部门预算监管质效。

  一、以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为出发点,紧跟“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实际开展调研评估

  一是继续加强预算单位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情况评估调研。山东监管局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评估调研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完善评估体系,补充评估数据,选取行政参公预算单位实施跟踪评估,督促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深入探索预算单位“立体画像”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合预算监管系统建设,选取部分预算单位,对预算财务资产内控等情况进行“立体画像”,分析研判财务整体健康状况,同时研究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支出结构分析等,持续探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结合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调研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反映各单位在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强资产调剂、实施公物仓管理、开展资产出租等资产盘活方面的经验。对调研发现闲置浪费严重的单位,结合“一上”部门预算审核,适当提出核减新增资产配置的建议。四是开展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资金摸底。聚焦强化收入统筹管理、深入挖潜结余结转资金,围绕非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及构成、纳入预算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用途和效益等方面开展调研,督促有关单位管好用好自有收入,加快消化结转结余。

  二、以强化单位内部治理为关键点,聚焦维护财经秩序,持续深化财会监督

  山东监管局充分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研究探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的实践路径,提升监督效能。一是扎实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接到财政部部署后,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第一时间调度中央驻鲁预算单位涉及的项目情况,密切跟踪项目的预算批复、指标到账及执行进度,结合授权支付动态监控、预算执行季报情况,选取部分预算单位进行现场督导,为开展专项核查和集中整治打下基础。二是积极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要求,监督中央驻鲁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开展内控报告审核检查,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了解单位运行状况及廉政风险点,重预防、治未病,助力提升内部治理效能。三是深入推进单位压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督促中央驻鲁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系统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对于下属单位存在的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漏报瞒报收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统筹结转资金不力等情况,第一时间严肃处理和整改,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三、以强化项目管理为切入点,聚焦预算管理全链条,全面实现闭环监管

  山东监管局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审核中央驻鲁单位各项预算管理事宜,将基础信息、预算、执行、决算、绩效、资产、账户等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形成监管闭环。一是严格预算编制审核。响应党中央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真正过紧日子要求,重点关注人员工资构成、新增资产等关键信息,严把预算审核入口,坚持量入为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推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控。进一步加强授权支付和实有资金动态监控,研究分析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督促中央驻鲁单位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关于资金支付和清算管理的规定,消除财政资金安全隐患。三是扎实开展决算审核。以决算审核为平台,对财政部指定和自行选取的预算单位开展决算审核,继续将内控、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政政策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一并纳入决算审查内容,完善预算监管全链条。

  四、以强化结果应用为落脚点,聚焦预算管理能力提升,推进单位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建立完善通报制度。通过发放关注函的方式,对预算执行较慢的单位进行提醒,有效提升预算执行效率。继续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更多运用约谈、函询措施,逐步建立起定期提示通报制度,将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内控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国库支付等各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及时提醒、及时纠偏,同时对预算管理中比较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分享。二是加强监管结果运用。强化监管发现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预决算监管、执行监控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尤其是重复发生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等问题的,酌情提出压减下年项目支出预算的建议。

  五、以夯实基础建设为着力点,聚焦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的监管体系

  山东监管局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推进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信息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优化信息化系统建设。在现有的部门预算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将监管重点与信息化系统深度融合,结合预算管理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优化数据分析功能,实现不同模块数据相互比对,有效解决预算监管各环节存在的“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问题。二是更好发挥驻鲁单位间联动协作机制作用。山东监管局积极倡导各中央驻鲁单位间深度合作,通过党建联建、信息调研、干部交流等多种形式,主动挖掘课题,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党建业务融合和部门之间协作,真正实现政策共商、党建共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三是持续推动预算单位财会人员能力提升。组织中央驻鲁单位开展预算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讲解最新的财政财务会计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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