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财政新闻

202362 来源:财政部河北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雄安新区有关决策部署,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坚持心怀“国之大者”,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和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统筹做好日常监管与专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政治引领,全力服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新区落实见效

  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在雄安新区落实落细,聚焦中央财政对雄安新区有关支持政策、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和调研,推动政策充分发挥效益和新区高质量建设发展。一是紧盯中央财政支持政策落实情况。对照中央财政支持雄安新区有关政策,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调研,为财政部及时准确了解政策落实和精准完善支持政策提供参考。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管业务闭环管理。为推动中央财政对雄安新区支持政策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先后对新区有关领域工作情况开展审核核实,有效督促新区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动态跟踪新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与新区税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跟踪各项减税、缓税和降费政策执行情况,定期向财政部报告相关情况。密切关注减税降费对新区财政收入影响,推动新区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情况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二、严防风险,深入推动新区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紧盯影响新区财政可持续运行的风险领域,着力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债务金融监管,推动新区财政健康平稳运行。一是加强新区财政运行监控。完善新区财政运行月度分析规范化机制,月度监管信息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异常情况,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对比分析,找准原因,提升监管穿透力。定期形成《雄安新区监管信息》上报财政部。二是加强雄安新区经济形势分析。为拓宽财政运行监管视野,与新区统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在财政运行分析中增加有关重要经济指标情况,全面呈现、多维反映雄安新区经济财政运行情况,进一步夯实雄安新区财政运行监管数据库,为财政部制定支持政策提供参考。三是积极开展新区债务金融监管。不断加强雄安新区债务监管,高质量完成财政部部署的有关债务监管专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监管局工作指引明确的金融监管工作任务,与雄安新区人民银行营管部、保定银保监分局建立金融监管协作机制,在明晰职责边界的基础上,定期互通监管情况,凝聚监管合力。

  三、紧盯绩效,多措并举强化中央政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推动提高雄安新区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完善雄安新区转移支付动态监管机制。月度监控转移支付范围实现“全覆盖”,并将以前年度结转的重点资金等延续纳入本年月度重点监控范围持续监控,实现重点资金的“全周期”监管,督促新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取得较好效果。二是加强直达资金监控。注重将直达资金监管和推动中央重大政策落实、中央转移支付全面监管、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等工作统筹结合、一体推进,围绕各类直达资金在国家重大政策落地、基本民生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的管理使用情况,就发现的情况及时与新区核实沟通,推动新区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充分借助地方财政和第三方机构力量提高监管质效。按照“地方财政主导,监管局全程指导,结果双方共用”的思路,对新区财政委托第三方开展的中央资金和债券资金支持的有关项目,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全过程指导,促进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有序有效实施,引导带动新区绩效自评质量和绩效管理水平提升。

  四、深化转型,依托与新区预算管理协作机制加快“两个转变”

  进一步深刻领会监管局职能转型的内涵要求,依托与新区建立的预算管理协作机制,在日常管理服务和事前事中管理方面主动作为,加快推动职能转型。一是定期召开与新区预算管理协作机制座谈会。局领导带队赴新区召开预算管理协作机制座谈会,通报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并就新区建设以及加强协作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主动服务新区财政管理水平提升。二是推动新区财政管理能力提升。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举全局之力服务新区财政提升管理水平,对我局在省内其他地区监管发现情况,推动新区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并适时加强现场监管,避免同类问题在新区发生。三是积极构建监管工作属地闭环。对监管发现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得到属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推动新区持续加强财政管理,为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无标题文档

电脑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