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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2023年3月31日 来源:财政部北京监管局

  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推出一批战略性、创造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北京监管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将各党支部书记纳入学习范围,专题学习会议公报,立足职能职责,开展学习研讨,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中深入交流,把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北京监管局财政监管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财政监管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走好“第一方阵”。二是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对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的明确要求,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推动财政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把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政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聚焦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落实财政改革举措等重大部署,确保政策落实落地。一是开展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调研。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持续跟踪北京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体系相关改革的进展情况。二是开展地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展情况调研。加强对地方落实加大预算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三是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执行情况抽审。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抽审,重点关注未按规定审核、未按规定调(退)库、未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等问题。

  三、持续关注地方财政运行,有效加强监控监管

  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持续关注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和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一是健全地方财政运行立体分析体系。按照财政收入的质量、财政支出重点保障程度、库款保障水平、财政暂付款规模等指标,健全北京市各区财政状况立体分析体系,并以此对各区财政运行质量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监控。关注重点区域,突出重要事项,聚焦重点问题,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状况等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监控。三是适时开展调研核查。加强对属地经济发展态势、财政收入和税制结构关联性、北京市出台的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分析研究,加强属地中央收入征管和执行情况监管。

  四、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努力推动金融监管实现新突破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的战略部署,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范围。一是加大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力度,推进金融监管全覆盖。做优、做精北京地区中央金融企业执行财务制度情况、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统一制度情况和财务等方面的监管。继续修正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监管思路和制度办法,力争实现在京中央银行业和保险业分支机构监管全覆盖。二是积极构建沟通协作机制,常态化监测属地金融运行情况。加强与地方财政、属地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部门等各方单位的联系沟通,推进建立和完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关注北京地区金融运行态势,动态了解北京市金融运行情况。三是做好纳入登记管理范围的国有金融机构产权登记相关工作,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变动情况。

  五、坚决落实“提效”要求,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提效”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要求。北京监管局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聚焦问题、强化监管、传导压力、督促整改,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加强属地中央单位部门预算闭环监管,把牢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在做好日常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的基础上,完善直达资金等转移支付常态化监管机制,重点关注普惠金融资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推动直达资金更快更好发挥使用效益。三是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北京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就业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审核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六、扎实做好财会监督工作,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意义,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强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不断提升监督效能。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更加深刻理解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激发推动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做精做细专项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会计评估行业执业质量、会计信息质量、地方预决算公开等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会法规制度政策落实见效。三是做深做实财会监督日常工作。修订《北京监管局监督检查办法》,定期选取辖区内部分行业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继续开展年报审阅工作,及时发现掌握相关问题线索,通过约谈、函询等多种手段,推动行业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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