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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办库〔2022〕302号

2021-2023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2023年第一季度国债发行计划(见附件)。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国债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2023年第一季度国债发行计划表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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