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4日 来源:财政部厦门监管局
厦门监管局进一步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工作机制、方法优化、流程控制和结果应用四个维度协同推进,显著提升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复核工作质效,推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监管工作走深走实。
一、筑牢机制基础,确保复核规范有序
厦门监管局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协同联动和学习培训,构建更加规范高效的工作体系,为实现绩效复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的绩效自评复核小组,将自评复核抽查涉及的评价项目合理分工至主管处室,确保相关处室工作协调统一,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健全联动机制,促进协同高效。会同厦门市财政局及时、全面收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建立绩效自评情况台账。加强与绩效评价主管司局的联系,准确把握问题认定口径,对于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夯实基础准备。深入学习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在复核前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准确掌握复核工作要点,确保绩效自评复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突出方法优化,提升复核工作精度
厦门监管局优化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方法,形成多维度、立体化的方法体系,推动提升绩效自评复核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科学选取项目。重点关注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影响面广的项目,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约束有力。二是多方比较印证,全面系统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采用资料审核、数据分析等多种方法,全面关注政策新要求和年度新变化,对评价对象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复核。通过资料间相互印证、纵横比较分析,真实、准确、全面评估项目资金绩效实际状况,确保复核结果客观公正。三是融合日常监管,综合反映绩效。将绩效自评复核与预算执行监控、转移支付审核等日常监管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比对绩效自评数据与日常监管数据的一致性,为绩效自评复核提供扎实数据支撑。
三、强化流程控制,保障复核工作实效
厦门监管局高度重视流程控制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强化复核全过程质量控制,有效提升复核工作的规范性和结果可信度。一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灵活运用现场核查和非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另一方面,通过问询、访谈、资料验证等多种方式,对疑点线索和关键环节开展针对性核实,确保复核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二是全流程标准化推进审核工作。重点关注绩效指标设置、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金使用管理、过程绩效监控等关键节点,细化抽查核实、督促整改等多环节的工作流程,按照标准化步骤有序推进复核工作。三是完善交叉复核与质量把关机制。增加内部交叉复核程序,明确专人进行交叉审核,通过多层次的审核把关,确保复核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注重结果运用,推动实现闭环管理
厦门监管局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复核结果运用,通过建立问题反馈、整改跟踪、评调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绩效管理的“后半篇文章”。一是及时反馈问题,压实主体责任。将复核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建立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地方相关主管部门抓紧整改落实,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推动举一反三,完善内部管理。二是动态跟踪问效,实现闭环管理。推动形成“复核—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做好整改情况跟踪回访工作,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报送整改情况,确保复核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求相关单位将复核结果作为优化预算安排、改进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持续优化。三是坚持评调结合,助推政策完善。结合复核项目对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调研,重点对发现问题进行深层次挖掘,关注背后的制度性、机制性根源。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复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为优化评价体系、促进绩效管理目标实现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