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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教〔2023〕4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支持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现核定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50009059,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向支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 

  各地要按照规定落实地方应承担的工作补助经费,加强对支教教师的服务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在细化选派计划时,要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要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 

  附件:2023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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