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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教〔2022〕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代码:Z225050050001,指标金额详见附件1),用于支持各地依托省域内高校建设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113号)规定,各地财政部门应会同教育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确定分配方案,在规定时限内正式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同时将下达预算的文件和分解后的绩效目标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二、请各地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预算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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