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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办会〔202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预算单位财务部门:

  为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规范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工作,我们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等并结合科学事业单位实际,研究起草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转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欢迎其他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倪异为、赵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1965188、61965108

  传真:010-61965108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1.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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