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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52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22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85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850.2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2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2年2月24日,票面年利率为2.26%;按年付息,每年2月2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2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07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38%。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2年4月28日进行分销,从5月5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103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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