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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办会〔2021〕14号

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中医药局规划财务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建立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加强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我们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并结合医院实际,研究起草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张强 赵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1965148/61965108

  传真:010-61965108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1.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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