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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部在京部属单位2021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面试人员须于5月7日上午12:00前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二、心理测评
  面试人员均需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有关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测评时间为5月6日中午12:00至5月7日下午17:00,具体测评方式将通过手机短信和邮件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将于5月12日至14日进行。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早上7:4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下午12:55前签到候考。对未按上述规定时间签到候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2。
  (二)面试地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丽苑街9号,位置示意图见附件3)。
  考生统一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西南门凭身份证入场。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接收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接收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核实身份,请考生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凡身份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即日起,请考生主动关注所在地和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面试当天需佩戴不带呼吸阀的口罩,签到时需测量体温、提供当日“健康宝”绿码。
  (三)面试当日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另行安排面试事宜。
  (四)突发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不符合来京政策要求的,另行通知面试事宜。
  (五)面试工作开展期间,我们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沟通相关信息,请务必保持本人手机畅通。
  
  附件:1. 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场次安排
      3. 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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