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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参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的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涉企项目审核结果(第二批)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一司、财政部经建司。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1年3月1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一司联系方式:

  010-66013726(兼传真),电子邮箱:qiche@miit.gov.cn,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财政部经建司联系方式:

  010-61965330(兼传真),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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