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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财政部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考生于2020年7月20日下午5: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邮件至czbxsly2020@126.com。

  (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确认面试表》(见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和附件标题均为: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姓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至邮箱,邮件和扫描件标题均为:放弃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姓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心理测评

  确认参加面试人员均需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有关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时间及方式将在面试确认工作结束后通过手机短信另行通知。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将于2020年7月27日至29日进行,分别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签到候考。对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候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4。

  (二)面试地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丽苑街9号,位置示意图见附件5)。

  考生统一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西南门身份证入场。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面试考生必须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一)面试当日考生应佩戴口罩(不带呼吸阀),报到时须测量体温、提供当日“北京健康宝”绿码和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须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5:00前向财政部人事教育司报告。请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面试当日所提供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有效期内。

  (二)面试当日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另行安排。

  (三)突发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不符合来京政策要求的,将安排至所在地财政部监管局参加录像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68552621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确认面试表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4.面试时间安排

    5.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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