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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天津专员办关于开展营改增试点企业专项调查企业报送调查资料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顺利开展专项调查工作,根据各企业第一次上报调查资料存在报送所属期不一致、填报项目不全、报送时间拖延等情况,对调查资料的内容、报送时间和填报要求予以明确,请各企业给予支持和配合。

  一、调查资料报送时间

  每月15日前(含15日)报送调查资料。

  二、调查资料包括的内容

  (一)表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情况表》

  (二)表2《2013年  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调查跟踪企业情况表》

  (三)表3《2013年1-   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调查跟踪企业情况表》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与会计报表一致)复印件

  (五)税款所属期会计报表复印件

  (六)营改增试点政策对企业影响的简要分析或情况说明。

  三、调查资料报送要求

  (一)表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情况表》所填报的数据,采用税款所属期会计报表财务数据和截止月末累计的财务数据。

  如6月15日前(含15日)上报数据,应与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和5月份会计报表数据一致。并按表上要求,分别计算出5月份和1-5月累计税负增减,以后各月依此类推。

  (二)表2和表3要结合实际情况填报相关内容,确保数字真实、准确,不得空项,如无数据填“无”。

  (三)每月报送报表的同时,请务必报送1份营改增试点政策对企业影响的简要分析或情况说明。具体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纳税情况;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3、超税负申请财政补贴情况;

  4、改革对企业所带来的影响,包括企业成本、收入、利润变动情况等;

  5、税负变化情况(同比和环比)、出口服务免税和零税率免抵退情况;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情况;

  7、试点政策在不同地区执行中是否存在差异,具体差异情况及其原因;

  8、其他情况。

  (四)请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各报送1份,请优先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邮件要注明单位全称;纸质材料可选择自送、快递等报送方式。请选用最方便快捷的方式,第一时间报送,勿拖延时间。

  (五)为便于工作联系,请确定一名联系人,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座机)、邮箱、QQ号。

  专员办邮箱:zybsc2013@163.com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1号

  邮编:300203

    联系电话:022- 83818363     83818160    83818093

      特此通知。

                                                                  天津专员办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附件:

  1、表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情况表》

  2、表2《2013年  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调查跟踪企业情况表》

  3、表3《2013年1-   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调查跟踪企业情况表》

  

附件下载:表1.xls
表2.xls
表.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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