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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2022年5月13日 来源:财政部山西监管局

  今年以来,财政部山西监管局牢牢把握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持续融入财政主体业务,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三个引领”开启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新模式。

  一、以组织保障为引领,推动年度分析评估工作开新局

  山西监管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把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作为财政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高位推进。一是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要求全局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财政运行分析工作,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确保财政监管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二是理念转变。山西监管局紧跟监管职能定位调整,主动转变监管理念,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从“裁判员”转为“教练员”,由“治已病”转向“防未病”,为做好分析评估机制建设和开展重点地区分析评估做好思想铺垫。三是制度跟进。严格对照《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实施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兜牢“三保”底线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山西监管局实施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细化监管内容和方式,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以创新方式为引领,破解原有分析评估工作老模式

  山西监管局在开展工作时,坚持立足主责主业,结合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思考,积极推进方法创新。一是凝聚各方监管合力。山西监管局与山西省财政厅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建立联合会商工作机制和重点县区联系点制度。与财政厅按季开展会商,共同分析研判本地区财政运行形势,对重大风险隐患联合进行处置;要求重点监测县区按月报送财政运行分析,包括财政收支、债务情况、库款保障情况、暂付款情况、“三保”保障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级财政部门,上报财政部。同时,统筹全局力量,各处室分工协作,互相提供监管线索,强化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与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直达资金监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的相互融合,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推动监管质效提升。二是启动常态化线上监管。重点依托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平台、直达资金监测平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业务系统开展常态化线上监管,确保全年3/4的时间集中在非现场监管。围绕各地财政收支变化、收入结构分析、预算执行进度等财政运行核心指标变动情况,分析评估各县(市、区)财政运行情况。针对异常数据变动,精准锁定问题类型,通过下发关注函、电话问询、调研座谈等形式进行核实确认,摸清真实情况,及时排除隐患。三是建立“固定模块+重点事项”问题发现机制。坚持系统观念,点面结合开展财政运行监测,充分了解全省财政运行情况和个别地区特殊事项,做到监测全方位、全覆盖。固定模块主要分析影响财政运行的基本因素,包括财政收支情况、财力变化情况、财政运行风险情况、“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库款管理情况等基础内容。通过对这些基本因素的分析,全面掌握全省财政运行基本情况,对面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分析。重点事项主要关注存在红色和橙色风险等级的县(市、区)财政运行情况,分析重点风险因素,侧重从点上反映财政运行存在的问题,确保早分析、早发现、早处置。

  三、以结果导向为引领,保障年度分析评估工作出实效

  山西监管局立足于服务和保障财政中心工作大局,推动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监管成果的有效应用。一是传导压实各级政府工作责任。山西监管局通过监控、核查、调研、督导、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财政运行分析及“三保”兜底相关政策,尤其重点宣讲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深入人心、落实到位。二是防范重点领域风险。持续追踪财政部提示的高风险地区和监管局日常监控中发现的财政困难地区财力变化和“三保”保障情况,对其可能存在的工资延迟发放、养老金保障出现缺口、债务过高等风险点进行重点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提示、早解决。今年一季度对全省重点监控的红色和橙色风险等级县(市、区)下达监管询问函,要求其限期整改。三是抓好问题处理和落实。对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提示风险、明确要求、督促整改、事中纠偏,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地方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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