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5日 来源:财政部四川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工作要求,四川监管局在拉萨组织召开在藏金融机构中央财政金融监管工作会,与人行拉萨中支、西藏银保监局、西藏证监局和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就有关构建西藏自治区中央财政金融监管框架开展研讨,明确在“精准监管、协同推进、优势互补、提高效率”原则下,通过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中央财政金融政策在西藏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为促进西藏自治区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一、抓严政策执行,推动中央财政金融政策落地见效。以推动党中央财政金融政策在西藏精准落地为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展现担当作为,精准领会各项政策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中央财政金融政策导向,稳步推进政策制度落地落细。
(一)立足全局,贯彻落实中央普适金融政策。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将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到落实国家战略高度上,进一步聚焦财政金融热点问题,结合西藏实际,积极反映政策执行情况及难点和问题,因地制宜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针对普惠金融、农业保险保费等惠企利民政策,紧盯信贷资金申报、发放等关键环节,跟踪资金流向,规范金融行为,促进政策执行到位,助推行业有序发展。
(二)深植区情,用好用足中央对西藏特殊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对西藏的特殊财政金融政策,协助地方部门及金融业在合规前提下用好用足优惠政策。积极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优惠补贴审核,重点关注申报是否符合补贴条件、数据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等关键环节,认真审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把审核标准,严防金融“套利”,提高审核质量,提升资金效益。
二、抓新联合监管,建立健全金融工作联合监管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四川监管局与人行拉萨中支、西藏银保监局等部门在工作方向一致、工作目标一致、工作责任一致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金融工作联合监管机制,整合各单位优势资源,协调运用监管力量,构建监管工作“共同体”,以同频共振、同题共答,提升金融监管效率。
(一)联合监管有新机制。在总结借鉴监管四川金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西藏实际情况。第一,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联合发文、联合工作组等方式,与各主管部门大力开展联合监管、联合调研,共同开展财政金融监管;第二,共同组织对有关违法违规案件的研讨和分析,对金融机构涉嫌违规事项,进行联合约谈,联合问责;第三,就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形成统一的政策建议上报主管部委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好通讯员,打通中央与地方的信息通道。
(二)机制互补有新成效。监管局在已构建成型的中央驻藏监管机构联合监管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金融监管职责。与相关部门召开中央财政金融监管工作会议和中央驻藏监管机构联席会议,通过“2个会议+N个工作机制”的模式,共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金融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金融与财政政策配合,深入开展金融机构财务运营分析,相互报送监管问题线索和监管成果,共同推进稳妥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和苗头性问题,提升监管力度和成效。
三、抓细风险监控,着力筑牢财政金融风险防控底线。党的十九大以来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的首役,四川监管局与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责任,齐力督促各金融机构承担主体责任,牢牢守住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底线,防止金融风险演化为财政风险进一步演化为社会政治风险。
(一)建立联查机制实施债务穿透监管。建立健全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构建全方位、穿透式联合监管新格局。一方面,以金融机构融资贷款数据为切入点,以地方债务监测系统数据为基础数,全面摸清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做到监管无遗漏、数据无差错,为加快推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以拧紧“金融机构水龙头”、堵住“地方政府下水道”为目标,强化金融机构对政府和融资平台融资行为的管控力度,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确保地方财政平稳运行。
(二)监督金融企业财务风控体系质量。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要求26家在藏金融机构定期反馈风险管理情况以及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各类风险的措施,季度报送资本运营风险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加强金融机构财务运营情况分析,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引导干预,防范由财务风险升级为金融风险。
四、抓实数据分析,切实保证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质量。强化数据意识,利用大数据手段和“互联网+”理念,定性分析财政金融政策对金融行业发展产生的影响,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措施。
(一)全面收集数据,杜绝信息“盲区”。各在藏金融机构按季报送准备金计提、呆账核销、抵债资产、贷款减免、不良资产处置等数据报表;监管局对资产运行、成本费用、财务信息等相关数据进行监管,定期与不定期收集金融机构自查及其他监管单位的检查情况,全面掌握金融企业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二)深入检视数据,提升信息“质量”。利用线上报送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获取不同维度、不同角度的数据信息,同时与联合监管单位系统数据进行对接、开展对比,形成数据逻辑闭环,评估数据质量,查找事项风险。
(三)系统分析数据,力透掌握“实情”。利用联合监管便利,立足于各单位“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监管视角和专业人才队伍,对金融数据信息开展综合分析,用数据“语言”开展检视督查,杜绝政策执行偏差引发行业畸形发展。同时梳理评估当前西藏金融环境,修订完善监管指标口径,提高监管数据整体质量,提升金融行业监管成效。
五、抓好调查研究,助推西藏财政金融事业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深入开展金融行业调查研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手段。
(一)审调结合,实地调研“察”实绩。搭借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工作之机,采取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和入户访谈等形式,了解掌握财政金融政策在藏落实情况,客观倾听相关各方真实诉求,认真分析金融行业反馈的问题和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为上级部门完善、修订制度文件提供支撑。
(二)多维思考,聚焦问题“研”措施。结合金融监管情况,利用联席会议制度与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政策研讨,一方面及时有效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回应各方关切,推动政策更好落地;另一方面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在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增强政策落地能力,提升政策实施效果,查处“马甲”行为,填平“政策洼地”,防止“政策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