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安康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五型财政”为抓手,认真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和全省财政局长座谈会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奋力提质增效,推动全市财政工作取得追赶超越新成效。
一、加力提质增效,实现财政收支新突破。做好“加法”增财力。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4%,税收占比达到78.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8亿元、增长6%,创历史新高。做好“乘法”提质效。坚持以收定支,实行零基预算,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全国县级财政绩效考核中安康市6个县排名靠前,其中镇坪县位居全国第三、全省第一。有效实施投资评审,审减资金1.2亿元;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收回各类结余和沉淀闲置结转资金2.8亿元;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全市预算执行率连续三年达97%以上。做好“减法”促节支。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减税降费15.89亿元,影响市县财政收支4.23亿元;制定出台政府过紧日子七条硬措施,压缩压减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以及非刚性、非重点支出4.1亿元,业务费压缩18%、公用经费压缩15%,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做好“除法”防风险。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完成隐性债务化解年度计划的289%,目前市本级及各县区债务均无红色级次,没有发生违规举债行为,债务管理工作获陕西省财政厅表彰。
二、全力保障重点,取得“六稳”、“六保”新成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投入各类脱贫攻坚资金121.9亿元,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亿元、增长8%,其中市本级1.1亿元、增长11%;创新推行涉农资金整合“四单制”,整合涉农资金36.6亿元,助力全市10个县区、992个贫困村、26.73万户、79.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摘帽”。脱贫攻坚工作被表彰为全市做出重大贡献单位、记二等功,全市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市直部门3个名额市财政局占1名。助力疫情防控。积极应对安康作为全省南大门、全市4县19镇67村42条道路508公里秦鄂交界、14万人在湖北务工的疫情防控严峻考验,及时筹措安排资金6.2亿元,其中市县安排0.9亿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充足的“弹药”。助力复工复产。用好直达资金机制,完成支出38亿元,资金支出率 96.6%,惠及企业2328家,惠及人员281.9万人次,确保了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落实安康市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十七条措施,共涉及资金1.92亿元;挤出3000万元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统筹5200万元财政资金以电子消费券等形式激活消费;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和各类园区减免租金4421.4万元,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三、着力探索创新,聚集改革发展新动能。靠改革添活力,向改革要红利。深化资产管理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处置集中统一实施、收益集中统一分配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安康模式”,先后出台了资产管理、绩效考评、监督检查等配套制度,建成运行信息化可视平台,2020年实现资产收益3.2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1.2%,被省委深改办宣传推广,被财政部认可推介,得到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和《中国财经报》领导“起步早、措施实、成效好”的肯定评价。深化镇办财政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编办、财政厅制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及陕西省财政厅制发的《关于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全市十县区138个镇(办)财政所如期挂牌运行,在全省率先完成镇办财政体制改革。深化财政云推广运用。市县财政全部实现财政资金预算编制、支付、核算等核心业务流程闭环运行,各项业务已进入常态化应用。共纳入预算单位1678个,累计办理支付业务30.6万笔,完成清算309.41亿元,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2021年对标工作顺利开展,财政行政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正常运行。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规范采购行为,推广建设电子卖场,探索实施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力脱贫攻坚,通过832平台购销扶贫产品1.25亿元。在中国政府采购奖评选中荣获“政采助力脱贫攻坚组织落实奖”。
2021年,安康市财政局将认真学习领会财政工作会议和安康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各项任务部署,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打精打细“铁算盘”,看紧看严“钱袋子”,抓实财政收支,兜牢“三保”底线,强化绩效管理,严防债务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动安康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