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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2021年1月8日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泸州市财政局坚持以预算绩效管理为导向,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通过抓好组织保障,突出关键环节,强化激励约束,初步构建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市各级各部门绩效意识明显增强,绩效管理能力逐步提高,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抓好组织保障,全方位的管理格局初步构建

  针对“一些区县和部门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以及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等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机构人员保障,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初步构建了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一是抓组织领导。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作出安排部署,强调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贯彻厉行节约,强化绩效意识,做好较长一段时期“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全市各区县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了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既定目标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抓机构人员保障。在泸州市委、市政府重视关心下,泸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均设置了绩效管理机构,配备和充实了专门的管理人员;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充实工作人员,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中央、省、市预算绩效管理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绩效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抓制度体系建设。泸州市委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泸委发电〔2020〕3号),提出了全市预算绩效工作总体要求,明确了今后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市财政局配套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目标管理、运行监控、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10个细化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1+N”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二、突出关键环节,全过程的管理链条初步建立

  针对“一些领域财政资金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的问题较为突出,克扣挪用、虚报冒领的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狠抓“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环节,以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贯通全过程链条,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闭环管理模式,初步做到了“预算五有”(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预算决策有评估。以财政投资评审和事前绩效评估为抓手,审减不合理支出,从源头上防止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问题,为财政资金使用把好第一道关口。2020年市级已完成评审项目511个,送审金额82.8亿元,审减金额9.8亿元,审减率11.8%。试点开展重点政策、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估,涉及金额2.3亿元,审减金额0.6亿元,审减率27%。

  二是预算编制有目标。编制年初预算时,按“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原则,所有预算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设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做到目标设定与预算编制“四个同步”(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三是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执行中,重点选取绩效水平不高、管理较为薄弱的部分单位开展动态监控,紧盯项目进展、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做到了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

  四是预算完成有评价。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对涉及19亿元财政资金的28个市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其中4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16个项目为“良好”、8个项目为“一般”。

  五是评价结果有应用。建立评价结果反馈和问题整改机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建立评价结果与部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作为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调整支出结构和完善政策制度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激励约束,全覆盖的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针对“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尚未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通过拓宽覆盖范围,硬化管理约束,强化结果运用,初步构建了资金、对象、范围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实现全覆盖。按照省级要求,将除社保基金外的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债券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做到了财政资金全覆盖。市级和各区县所有单位支出的绩效目标设置、事中监控、事后绩效自评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对象全覆盖。将绩效目标设置、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范围从项目支出拓展到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实现了范围全覆盖。

  二是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区县各部门主体责任,区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区县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是强化预算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了对区县、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建立“三个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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