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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2021年1月1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呼和浩特市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不断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营造良好政务营商环境。一是制定了《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反馈呼和浩特问题整改方案任务分解方案》,将涉及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的整改任务一一对照整改,明确科室分工、完成时限、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印发了《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管好两张清单,提高法律思维,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建立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印发《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的通知》(呼发改费字〔2017〕242号),向社会公布了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对清单适时更新,动态管理,使执收单位及时掌握变动情况,依规进行执收。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将原有的109项行政权力压减为21项,做到清单明晰、权力压减。在调整优化行政权力的基础上,在门户网站开辟权责清单模块,适时调整,确保群众及时知晓财政行政权力。

  三、加强综合治税和收费管理,营造公平市场营商环境。一是加强综合治税,落实税收公平原则。制定了《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与税务局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如何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选取市本级3家单位报送的2019年度涉税信息,与税务局提供的2019年度税务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通过呼和浩特市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比对出分析结果。发送《关于提供综合治税疑似数据的函》,由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对确定的漏税信息,开展征收、催缴,确保年底实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执收单位依法合规收费。2020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9全年和2020年1至5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监督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是否存在违规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清查。

  四、编纂文件汇编,加强学习培训,营造良好人文营商环境。一是编纂《文件汇编》,形成日常工作指南。2020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与财政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整理汇编成册,编纂了《呼和浩特市财政工作法规制度文件汇编》。通过《文件汇编》,向上级部门、各预算单位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财政政策法规,使大家了解财政文件执行及管理的工作内容,便于单位开展工作。同时,通过《文件汇编》,形成良好的人文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培训测试,营造人文氛围。2020年6月,结合“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忠诚履职,党建引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主题党日活动,举办了“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法律知识和转作风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局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处罚法》及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倡导的财政精神、机关党建品牌、“6646”服务规范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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