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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2020年7月3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内蒙古通辽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

  一、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推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决定性进展

  一是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础上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初步建立了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预算公开更加规范细化。严格执行预算公开相关规定,加强预算公开管理,对预算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途径、公开形式等进一步予以明确,基本形成了由财政部门公开政府预算、转移支付预算,各部门公开部门预算的预算公开体系。三是预算跨年度平衡机制初步建立。编制部门预算时,统筹规划编制中期项目库,对重点项目和部门需求提早规划。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推进预算跨年度平衡,增强了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四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出台了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对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内容、时间和路线图作出了总体安排。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五是全市各级政府收入划分改革更加完善。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明确了营改增试点后市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方案,进一步理顺市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市与主城区收入划分管理,进一步完善市以下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划分管理。明确了市与县(市、区、旗)两级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推进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改革,明确改革后市与县(市、区、旗)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收入划分。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以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为抓手,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通辽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通辽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办法(暂行)》、《通辽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通辽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通辽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基本建成通辽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2016年—2020年6月共组织开展绩效评价项目783个,涉及资金213.58亿元。其中:财政重点评价项目26个、涉及资金29.63亿元,预算单位自评项目757个、涉及资金183.95亿元。同时注重绩效评价反馈和结果应用。将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预算单位,做到反馈及时、整改全面,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市政府,为市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一是把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关。做到与部门预算同步进行,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预算,实现应编尽编,并按照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确定编制范围。二是把好预算审批关。坚持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遇特殊情况,需要在部门预算指标内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或是在已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间进行调整,按照规定的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办理。三是把好采购预算执行关。在编制采购预算的基础上实施计划管理,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四是把好资金支出关。政府采购资金支出与财政集中支付相衔接,确保采购预算的规范执行。五是把好监督检查关。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要求,在每年的代理机构检查中,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制做的招标文件中是否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代理机构是否按政策给予特定供应商优惠待遇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追责机制,凡是违反公平竞争秩序各项规定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确保营造良好政府采购竞争环境。

  四、严格落实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让政府账本“晒”在阳光下

  一是通过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摸清政府“家底”,加强政府资产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提高政府宏观经济决策能力与水平。二是通过准确反映政府成本费用,促进政府运行成本、提升政府运行效率。三是通过提升政府财务透明度,满足各有关方面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的需求,促进政府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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