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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2020年7月31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财政发行特别国债、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以下简称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批示指示指导市县用好管好资金。近期,自治区财政厅集中下达市县直达资金420亿元,有效缓解当前市县基层财政运行困难,有力支持市县兜牢“三保”底线,落实“六保”“六稳”任务。同时督促和指导自治区市县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推动中央政策资金落地见效。

  一、及时成立直达资金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及时成立以关礼厅长为组长,相关厅领导和预算处、债务处、国库处(中心)、部门预算管理处、监督局、信息中心为领导小组成员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专项负责自治区各级各部门、各环节的对接、反馈,负责“一竿子到底”指导、督促市县,并协调解决市县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市县财政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专项推进中央直达资金分解、下达、管理、监控等工作。

  二、及时完成全区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6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财政信息部门迅速组织对直达资金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与财政部的对接。6月27日,自治区、市、县支付系统、指标系统完成改造。6月28日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指标系统与直达资金系统的对接。6月30日完成全区财政部门新用户的初始化和权限配置,确保全区各市、县(区)能正常登录和使用系统。

  三、及时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

  自治区财政厅多次召开厅内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策精神,梳理和细化中央政策要求,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分别于6月23日、6月30日、7月3日组织了三次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大规模业务培训,宣传和解读直达资金相关政策,对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国库账务处理、资金监控以及系统操作等方面业务进行培训,指导自治区市县切实落实中央直达资金政策相关精神。

  四、及时将直达资金下达市县基层

  根据国务院精神和财政部的要求,6月28日要将直达资金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6月底前将资金全部下达市县基层。自治区财政厅提前谋划、连轴运转,利用端午节三天假期完成全部直达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呈报程序,严格按财政部的要求于6月28日前将资金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审核。根据财政部审核结果,6月30日前正式印发资金下达文件。6月30日,全区财政系统数百人通宵加班加点,克服资金系统故障、线路堵塞等困难,率先将直达资金指标全部接受、分解、录入直达监控系统,设区市财政局及时将城区指标下达城区,各县(区)财政局及时接受上级下发的指标。7月1日,实现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到市县基层。

  五、及时制定完善制度办法

  为指导市县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对于中央已出台的政策和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传达政策精神、转发文件、拟定实施办法等,将中央直达资金相关政策及时、全面、准确传达到市县,要求全区各市县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切实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安排、使用和监控等一系列工作。同时,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各项资金的特点,分门别类强化资金管理,在各项资金下达文件中明确了资金下达、细化以及审核的流程,督促市县尽快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有关惠企利民资金要到企、到户、到人,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符合中央和自治区的政策指向,相关资金要求各县(区)及时制定使用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按照财政部要求,一是强化资金使用指导管理,既当好过路财神,又不做甩手掌柜,全程督促市县加快资金安排使用和支出见效,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直达资金日常跟踪监管,及时核实并处置预警信息,分析利用和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进一步完善直达资金相关制度办法,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直达资金规范有效使用,真正发挥惠企利民作用。三是建立直达资金定期报告制度,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和广西监管局报告直达资金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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