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面对疫情防控及减税降费双重压力,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上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大力强化厉行节约,着力保障“六稳”、“六保”等民生支出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法》的约束力,遵循收支平衡、突出重点、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推动项目滚动管理。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及单位。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根据实际需要科学核定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格局。
二、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提请呼伦贝尔市政府印发了《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财政节支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除落实中央、自治区增支政策及疫情防控支出和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全局性事项支出以及救灾抢险、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预见的临时性必须保障支出以外,年度预算批复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研究一般性的临时追加经费申请事宜。其他必需的项目支出,年底视财力增减变化情况,再统筹考虑。
三、严格压减一般支出。按照上级要求,2020年除刚性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外,部门工作经费、专项业务费等经常性支出比上年预算总体压缩10%。上半年,全市一般性支出2.74亿元、压减14.40%,“三公”经费支出0.57亿元、压减41.73%。
四、严格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制定下发了《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各部门各单位2018年及以前年度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余资金一律收回,对于2019年结转资金确定为结余资金的一律上缴市财政,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确定本年度不能形成支出的,通过调整预算及时收回。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三保”、债务化解、疫情防控以及全市急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缓解当前财政收支矛盾。
五、严格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大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编制实现“同步申报、同步审议、同步批复、同步公开。”2020年,市财政局公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118个,实现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全覆盖。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强化重点评价结果应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六、严格财政信息公开。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公开”的原则,明确部门财政信息公开责任。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需要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必须依照规定全面及时公开部门“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着力打造“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