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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2020年4月2日 来源:条法司

  2019年,财政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六稳”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健全财政部“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放管服”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组织召开3次财政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及时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有关工作任务。二是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台账制度。制定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实施台账管理,每季度末对各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计通报。三是通过“放管服”改革工作简报加强宣传交流。2019年编发财政部“放管服”改革工作简报7期,其中《财政“放管服”改革助力脱贫攻坚》《财政部适时修订部门规章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被中国政府网转载。

  二、推进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

  (一)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新修订的证券法有关规定,做好取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批和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将由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调整为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公平竞标口岸出境免税店经营权。

  (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修订部门规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将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进一步放宽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条件;根据修改后的会计法有关规定删除会计从业资格的规定。

  (三)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财政领域4项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制定了《财政部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财政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财政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对“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优化审批服务。

  三、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年度检查计划统一管理,有序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既确保监管全覆盖,又避免涉企检查过多过频。在财政部门户网站“放管服”改革专栏,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等“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文件,建立随机抽选信息系统,及时公示随机抽查结果,确保公平。

  (二)更名设立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落实中央机构改革精神,在全国更名设立35个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职能由原来的以监督检查业务为主向日常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变、以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管理为主转变。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印发《财政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相关任务措施逐项分解,明确牵头司局、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线图。

  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部门户网站首页优化“政务服务”版块,包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财政部政务服务旗舰店、网上服务大厅、办事指南、在线申报、在线查询、下载中心、放管服改革等8个专栏,方便群众在线查询办理。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及时做好有关系统对接工作。

  (二)组织清理证明事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开展“简证便民”,取消了一批会计、资产管理领域的证明事项,改由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信息或由有关人员出具书面承诺,并相应修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做好世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京沪两市政府,以参与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为契机,瞄准全球前沿水平,推进了一系列改革,成功推动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在2018年大幅提升32位的基础上,2019年再次提升15位至全球第31位,连续两年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

  (二)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一是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部分先进制造业行业放宽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阶段性将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由10%提高至15%,实打实、硬碰硬,确保减税降费取得实效,2019年我国实现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万亿元。同时,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9〕205号)等文件,切实做好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有力支持地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二是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在中国政府网开通涉企收费投诉留言平台,加强社会监督。三是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推动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业务运作,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三)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印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清理和纠正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标世行相关评估指标完善现行制度,主要包括优化办事程序,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要求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推进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完善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等,进一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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