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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2020年2月7日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面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陕西省财政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号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出台经费保障政策,确保防控举措落实,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决不能因为经费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坚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期,面对陕西省十分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陕西省财政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落实七项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一是明确经费保障目标。要进一步增强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做到工作部署更细致、政策考虑更周全、资金安排更科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二是统筹安排经费预算。要用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同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

  三是加快调度拨付资金。要加强库款形势分析研判,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必要时可采取预拨、垫付等措施,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协调人民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经办财政专户业务的商业银行等,开通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及时足额支付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

  四是细化相关政策措施。要主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商,研究细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措施,在落实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待遇保障政策,细化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财政补助政策,明确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及个人负担费用的具体结算流程,以及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等方面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全面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五是支持做好物资保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采购工作,科学储备和调拨应急物资,动用相关储备确保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支持开展饮用水源等应急环境监测,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避免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六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要及时制定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具体办法,明确经费列支渠道和相关预算调剂程序,既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又要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地方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要“关口前移”,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手续完备、凭证齐全。

  七是做好信息上报和新闻宣传工作。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跟踪有关财政经费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应对预案。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财政支持保障信息,增强社会信心,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舆论氛围。

  陕西省财政厅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财政部门职责,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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