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日 来源:财政部新疆监管局
2019年以来,按照财政部的部署要求,财政部新疆监管局高度重视地方财政运行情况,严把“四关”,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确保中央财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和地方财政经济健康平稳运行。
一、加强数据分析关,确保中央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通过与自治区财政厅搭建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动态查询数据平台,真实准确反映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实现定期对比分析自治区及所属地(市、州)、县(市、区)财政收支月报数据。如比对发现个别地州市在持续负增长趋势下,地方财政收入由负转正,通过现场对当月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的非税项目进行逐项甄别,对纳入非税收入依据不充分、手续不齐全的事项,督促及时请示上级财政部门,抓紧完善征缴依据手续。
二、明确部门职责关,确保中央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为进一步明确各征管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加强中央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新疆监管局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建立金库报表定期报送机制,通过对各地中央级和地方全辖金库报表中分成收入比例测算,发现个别地州市及所属县市区存在部分非税收入未按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及时上缴中央国库。通过现场座谈、核实非税票据等方式,电话督促指导相关地州市财政部门、国土部门、水费征缴部门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标准、范围和时限及时办理缴库手续,确保中央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三、提升资金效益关,进一步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
为进一步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新疆监管局在自治区财政厅国库部门大力配合下,全面梳理全区区地县三级财政往来款挂账资金、库款结余资金、财政专户结余结转资金、部门预算单位代管资金户结余等,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从财政会计核算、专户核算范围、财政资金管理、部门结余结转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实地核查历年结余结转资金结构规模、财政专户设立依据等,逐年核实专户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和成因,对连续超过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督促财政部门及时办理盘活存量资金手续,统筹预算安排,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专户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政策执行关,督促地方及时办结成品油调库划转工作
针对个别地州市因财政短收,对成品油调库工作不积极现象,新疆监管局在多次电话征询、催缴的情况下,及时请示财政部相关司局,第一时间向相关地州市印发了督促函件,要求相关地州市务必严格执行中央成品油调库政策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成品油调库划转工作。地方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与税务部门、涉油炼化企业核对分油品缴税入库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申请报告,按时办结成品油调库手续,确保中央、地方涉油收入及时、准确、真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