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 来源:江西专员办
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和要求,江西专员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扎实开展中央驻赣预算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专项审核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吃透政策定思路
组织审核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等文件政策精神以及《京外中央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审核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熟悉掌握此次审核的工作目标、审核对象、审核内容、审核要求。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央驻赣预算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中央驻赣预算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审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处室职责、人员分工、审核步骤、时间要求等,确保了审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摸清情况抓重点
通过走访省级医保部门以及部分预算单位,进一步了解掌握省内各地区医保政策实施情况,摸清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实际参保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全面收集预算单位经费测算材料、属地医保文件、缴费证明等资料,并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填报说明要求,以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重点,细化分析各预算单位填报的测算表,查找异常数据,筛选共性问题,提高了审核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
三、把握标准严审核
在吃透政策、摸清情况、明确重点的基础上,按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原则,通过采取现场审核和非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审核预算单位医保缴费经费需求测算申报情况。在参保人员方面,以江西专员办审定的2017年7月底人数为重要依据,结合工资表人数和医保缴费实际人数,核实确认预算单位参保人数;在缴费基数方面,按照财政部确定的测算口径,核对缴费基数申报数中的各个具体项目,并结合工资实际发放明细、医保实际缴费金额等,重点审核是否存在扩大基数测算项目范围、申报数与实际发放数不一致等情况;在缴费比例方面,严格按照属地医保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和缴费凭证,核实确定每一家预算单位的缴费比例,防止出现错填、误填、漏填或将其他独立险种缴费比例纳入医保缴费比例等情况。
四、倾听建议促管理
一方面,对于暂未参加属地医保的预算单位,在督促其尽快参保的同时,主动提供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并协助其与属地医保部门对接。另一方面,以审核工作开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预算单位等方式,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有关文件政策的解释宣传,及时回应预算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关切,并听取相关建议意见,从而提升审核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