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 来源:宁夏专员办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这为财政改革和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明确了新要求。宁夏专员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以信息化为手段,以资金的执行控制和使用绩效为核心,积极构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监控体系。
一、强化基础支撑,全力保障监控体系建设
宁夏专员办结合工作职能和监控体系建设需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专业化监管团队,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着眼实现人员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流程全覆盖、监管精准化。一是充分发挥青年党员攻关小组作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实地开展调研、开展培训交流、制订5年行动计划等方式,探索专项转移支付监管的新思路、新方式。二是创新信息化监控手段。上线运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与预算的分配、执行相连接,及时查询获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有关信息。三是实现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主动与宁夏财政厅协调联系,搭建网络传输专线,依托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地方财政行政管理系统,全面查询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办理等相关业务信息,掌握资金下达和使用情况。四是实施“牵头处与分工处”统分结合的监管模式。明确牵头处的职能作用,要求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动态监控系统、日常分析预警、专项审核等工作,建立完善分工明确、各尽其力的工作机制。五是健全专项转移支付监管制度。认真总结监管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制发了监管意见、工作细则、实施办法等,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依法监督、规范监管。
二、建立健全联合联动监管机制,增强动态监管合力
宁夏专员办充分发挥地方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优势和业务专长,依托动态监管系统、各处室划片包干的监管调研模式等,搭建中央转移支付联合联动监管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联合联动监管,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监管互动,将专员办与地方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密切联系起来。一方面,要求宁夏各市县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按月填报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另一方面,及时向宁夏各地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反馈监管信息。二是组织开展培训,解读相关文件政策,讲解动态监管系统操作流程,解答现场提问等,督促各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提高预算管理意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三是建立QQ群、微信群,畅通与宁夏各级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沟通联系,提升服务实效;及时进行工作提示,上传政策文件,持续推进动态监管。
三、实施“全覆盖、分析性、穿透式”动态监管模式成效显著
宁夏专员办依托信息化建设、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在认真开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申报审核、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全覆盖、分析性、穿透式”动态监管,全面、实时监控宁夏全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推动宁夏各部门和各项目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使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一)定期收集数据,建立基础信息库。地方市、县(区)财政部门定期在线填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解下达信息,包括指标文号、项目名称、指标金额和资金拨付方式等;资金使用单位根据明细项目按月在线填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收到、使用情况,并上传文档、表格、图片等能反映资金使用结果的收入和支出凭据,作为佐证信息。汇集填报的数据资料,建立转移支付台账、转移支付政策库、转移支付案例库、绩效评价信息库,及时掌握地方各级财政分解下达、项目单位管理使用资金和项目进展等情况,逐步实现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全流程、全覆盖监管。目前,已将2018年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管系统,涉及重点监控项目16大类,明细项目近2000个。
(二)线上分析预警,线下精准核实。充分利用已取得的数据和已收集的资料,加强对比分析、跟踪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等统计方法应用,探求数据背后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查找并分类存在的疑点、线索;以非现场的分析监控精准指导现场监管工作,通过询问、约谈、回访、调研、核查、绩效评价等监管手段进一步核实查证,及时向被监管单位预警提示其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发现的问题,拓展延伸到同类资金或同类问题上,加大问题研究力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政策建议,监管成果不断显现。一是资金支付进度慢的现象得到改善,2018年上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分解下达至市县财政比例比2017年提高6个百分点。二是推动资金绩效提升。三是违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三)开展差异化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度。在系统分析监督职责、监管特点、区域特色的基础上,制定体现与人力和实际相匹配的中央转移支付监管指导意见和分类指导实施方案,明确监管的工作目标、原则、方式、任务。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自治区“三大战略”,研究选取扶贫攻坚、民族发展、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领域的资金优先作为监管重点;采取全面监管与重点市县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从提前下达、前置审核、执行监控、绩效评价各个环节进行闭环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现行政策实施效果的调研评估,保障相关部门、单位和群众充分享受中央财政支持政策。
(四)及时报告反馈,注重成果利用。从注重事后查纠问题向提前纠偏控制转变,通过座谈、核查、督促、反馈等方式对相关疑点进行沟通、核实,按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原则,不定期地形成监管分析报告报送财政部和自治区政府,及时反映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问题、加强管理、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此外,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主动设计绩效评价自选动作,以资金的执行和结果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对花得不好的资金建议财政部予以收回或督促有关方面改进管理,对达不到既定目标的政策建议调整或退出,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并产生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