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 来源:宁波专员办
为适应检查监督和廉政方面的新要求、新变化,宁波专员办从财政部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以来,积极行动,着力规范检查工作流程,完善内控机制,扎实推进检查工作内控管理。
一、结合内控理念抓内控,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办党组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强调深化财政内控工作,是财政部党组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财政系统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财政管理体系、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重要抓手。在日常开展检查过程中,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加强财政部相关内控制度的学习贯彻,切实将强化责任意识落到实处。
二、结合制度建设抓内控,完善检查内控体系。2014年以来,财政部构建了由基本制度、专项内控办法、专员办内控办法以及部内单位内控操作规程和高风险业务专项内控办法等构成的内控制度体系,对推动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起到了关键作用。2017年,按照财政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检查流程以及《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财办[2017]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检查业务专项内部控制办法的通知》(财监[2016]26号)等规定,宁波专员办对照专项检查工作程序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办法。通过梳理主要控制环节,厘清责任边界,有效管控检查流程,保证检查规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结合检查实际抓内控,全面防范业务风险。宁波专员办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全面抓好内控执行。一是事前加强学习贯彻,梳理和汇总财政部、专员办的各项内控依据,强调责任追究。二是事中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规程开展检查,规范现场检查、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编制检查报告、复核审理等环节的业务流程。三是事后加强检查处理处罚的风险防控,着重在检查处理处罚下发之后,根据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要求,及时追踪收集整理被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依规回访跟踪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纠正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结合党风廉政抓内控,确保措施有效落实。一是加强监督,防范廉政风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期间严格遵守检查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被查单位的监督。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检查人员的廉洁自律行为。二是将内控制度落实和风险防范贯穿到检查全过程,通过下发《纪律意见反馈表》、张贴检查公告、设置廉政监督员、成立临时党支部等,将监督检查风险防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融合,使检查组成员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促使落实内控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内控措施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