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 来源:广东专员办
广东专员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多措并举,强载体、建平台,创新方式、注重结合,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干部廉洁意识有效增强。
一、明确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不断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解落实,改进责任状签订方式,修订并“一对一”签订《年度廉政责任状》。办党组书记与办党组成员、办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与处内干部、办机关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分别逐一签状。立状人必须与签状人单独谈话,向签状人明确其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说明责任范围、内容、考核、追究等相关情况,做到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二是建立问题导向责任倒逼机制。办机关党委加强对分解任务落实的跟踪监督、量化考核,以效果倒逼执行,以分管范围落实是否有力来倒逼责任人抓好贯彻。三是办机关纪委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通过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办纪检组长统筹,根据需要不定期选取重点监管服务对象、重要监督检查或调查项目,就我办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和服务质效等情况开展廉政专题回访,强化社会监督。
二、关口前移,加强领导干部监督。抓好个人事项报告和核查工作。一是报告。严格执行中央、财政部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时传达精神、认真组织填报。要求所有处级干部必须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向组织报告本人婚姻状况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二是核查。根据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反馈的信息查询结果,派专人负责,将查询结果与本人填报内容逐项进行比对核实,对填报不一致的,进一步核实后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财政部。
三、用好平台,增强廉政教育渗透力。一是用好廉政文化平台。利用微信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网络、宣传展板、音像视频等形式开设“廉政之窗”,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二是用好廉政宣传平台。举办廉政知识解答、讲述身边的廉洁自律小故事、廉政警句收集等活动,使党员群众广泛接受廉政教育。三是用好廉政培训平台。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开设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教育课程,将培训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用好廉政提醒平台。传统节假日前,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进行警示教育。对关键部门、岗位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五是用好廉政监督平台。构建信息化监督平台,公布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收集和处理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改进方式,抓实制度机制建设。一是抓实内控制度的执行。严格按照《广东专员办审核审批风险事件责任追究暂行管理办法》,从过失责任和廉政责任两个角度,明确责任处理方式,为各处室戴上了内控建设的紧箍咒;明确执行纪律,追究风险事件责任人责任。对于各单位和群众反映的风险事件,立查立改,并坚决追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级以上干部报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同意后,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级以下干部,经办党组会议研究后追责,并将处理结果在全办范围进行通报。二是抓好廉政谈话机制的落实。办纪检组长每年与处级干部例行谈话。谈话内容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监督等情况。同时,办纪检组长与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谈话内容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五、紧扣主线,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对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年节假期,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加大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政部“十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通知公告、廉政提醒、廉洁标语,督促干部职工自觉、主动地遵守各项规定。二是通过公开纪检组信箱等方式,继续畅通监督渠道,持续激发干部职工监督正能量。进一步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监督,让“四风”无处藏身。对于检举线索,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已谈话函询的必要时应再核实;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
六、注重分析,发挥办案治本作用。抓好案件的查处工作。一是落实“三转”要求,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核查和处理力度。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又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及时批评教育,诫勉提醒,做到戒尺高悬、警钟长鸣。加大追究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二是建立健全案件检查审理制度。对于信访举报以及财政部转办案件,办机关纪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查审分离”的纪检工作要求,严格依纪依规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经办机关纪委全委会审议后研究纪律处分决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