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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海南专员办:两全面、六加强,推进2017年内部控制工作

  2017年3月14日 来源:海南专员办

  2017年是专员办预算监管转型向纵深推进,逐步实现专员办监管工作的常规化、制度化、程序化的重要一年。海南专员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专员办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确定了“两全面、六加强”的内部控制工作总体思路,及时揭示和防范工作风险和廉政风险,努力发挥内控在提高预算监管质量、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一、全面强化内控主体责任。发挥好办内控领导小组统筹决策作用。进一步明确办一把手、班子成员和分管办领导、内控办和各处室负责人的内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预算监管业务牵头处室的内控主体责任,内控办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责任,以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配合做好内控检查与执纪工作责任。 

  二、全面组织落实《专员办内控基本制度》和《海南专员办内控工作三年(2016—2018)推进方案》。把2017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组织梳理、完善全办内控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确保每一项监管业务和每一种监管方式都有监管规程(或专项内控办法、方案)。本着规范、适用、有效原则,对涉及部门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地方债务管理及收入监管、会计金融监管与监督检查等业务的流程和重要节点,进行全面梳理并进一步细化流程;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行政和后勤管理制度。特别是财政部新授权和增加的业务,需组织牵头处室,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或实施办法、方案),努力健全“风险全覆盖、责任全落实”的内控体系。注重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将内控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列入月度考核,发挥制度约束激励作用。 

  三、加强风险控制意识。对预算监管业务和机关运行管理系统的所有风险点,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内控风险台账记录。体现海南特色,继续加强复核、审理工作,改进复核和审理方式,突出对部门预算、决算审核事项,重点转移支付监管事项、政策性退税事项,以及专项检查、核查事项的复核和审理,从程序、实体两方面及时揭示提醒各项制度风险、业务风险、工作风险和廉政风险。 

  四、加强内控工作培训和学习。注重加强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内控制度的培训和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预算监管业务培训和内控工作培训交流,并适时组织全办再培训,将内控培训纳入全办年度培训计划,将内控培训和学习贯穿于预算监管和工作转型的全过程。 

  五、加强预算监管工作督办和内部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建立督办制度。注重发挥“部门预算监管、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地方财政运行与政策调研、内部基础管理”四个转型推进小组和牵头处室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自我督办;内控办加强对全办财政政策法规文件、预算监管事项落实情况的再督办,加强对办党组、办公会议和办领导批办事项的再督办,提高办文、办事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定期通报督办结果。注重“过程留痕”,体现“将内控业务流程和防控措施固化融入信息系统”工作要求,除涉密事项外,OA 都应留有记录,并作为督办和考核的依据。 

  六、加强内控工作调研。对专员办自身预算、资产、财务等各项管理事项,以及出差、会议、公务接待、车改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内部监管和调研。同时开展预算监管工作风险和预算监管工作制度的调研。适应并研判预算监管业务拓展所呈现的新特点,以及内控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新需求,针对审核、审批、监缴、监控、调查、核查、调研、评价等预算监管工作方式调整,优化监管流程,堵塞制度漏洞,为全面提升全办内控业务管理水平服务。结合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关注财政经济运行风险与金融风险有关问题的研究。政策调研组开展工作研究和政策调研时,主动联合内控办研究地方财政运行、地方债务监管等风险,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提出建议和对策。 

  七、加强对中央驻琼预算单位内控工作指导。发挥牵头处室作用,结合部门预算等具体监管业务事项,突出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执行到位,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在中央驻琼预算单位有效落实。加强与中央驻琼预算单位的沟通联系、走访调研,进而加强督促指导。

  八、加强内控工作与机关党建融合。认真落实财政部党组“把内控作为机关党建的重要配套措施”要求,进一步探索内控与专员办机关党建的有机结合方式。以内控为纽带,积极探索业务与党建的互促互融,突出内控的基础性作用和辅助决策的建设性作用,着力改进工作作风,防范廉政风险,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工作互动,办内控办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处室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良好互动,结合巡视、内审工作,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发挥好内部控制在制度建设、业务拓展、机关运转、风险防范、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服务全办工作的转型。进一步研究内控风险表现形式、借鉴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深化对内控分类业务流程的控制,防止履职过程“重形式、重程序、轻实体”。加强风险事件的核实查处和内控结果的考核运用追责,注重及时总结提炼内控与机关党建互促推进的工作成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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