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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湖南怀化:一体化改革 一体化制度 一体化监督

  2016年12月28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近年来,湖南怀化财政按照“推进一体化改革,建立一体化制度,实现一体化监督”的思路,率先在全省推出以全口径预算改革为总揽、以信息化为支撑的“五个三”财政一揽子改革方案,即“三个办法筹资金、三张报表管编制、三个细则重执行、三个制度提效率、三个公开严监督”。(三个办法为政府融资管理办法、国土收入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三张表格为全口径非税计划一张表、全口径部门预算一张表、全口径政府预算一张表;三个细则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细则、财政资金管理细则、财政监督管理细则;三个制度为限时办结制度、绩效评价制度、财政内控制度;三个公开为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实现了财政制度与反腐倡廉的有效结合。 

  一、改革执收环节。出台了《怀化市本级非税收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办法》,探索形成了“收支全覆盖、预算全口径、资金全统筹、系统全监控”的非税预算管理“怀化模式”,得到了财政部和湖南省财政厅的高度肯定和推介。在这个模式上,同步出台了《怀化市本级非税收入缓减免管理办法》,明确非税收入缓减免政策层级管理和审批、执行、执收归口管理,并在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基础上,以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最少、标准最低、程序最简、方式最优为目标,公布收费清单,推行手机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收缴方式,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亮点的收费清单制度。规范非税收入的预算分配,确定“先核定执收成本、后计提政府财力、再安排项目支出”顺序,全口径纳入政府预算,全口径统筹于部门预算。同时,审慎运用税费优惠政策,以市政府出台的相关税费政策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定的政策性解释为依据,界定适用领域、量化指标定额,形成可执行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实行政策统筹、实施专项预算。从而在执收环节上,预防和管控出现人为干预税费征收、政策执行标准不一等腐败行为。2013年以来,取消、免(减)征、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14项,合并2项,涉及26个征收单位。2016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共3批次,涉及10个征收单位32项收费,降标50%的有17项,降标30%的有13项,降标10%、20%的各有1项。截至2016年底,对国家出台的取消、暂停、降标政策基本执行到位。

  二、改革编制环节。全面深化全口径预算改革,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四本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市本级127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全口径编制范围,实现了“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按照“四大预算相统筹、五块资金相结合(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国有资本收入、结余结转资金)”的思路。一是全面统筹预算资金,取消专款专用,实现收支脱钩,确立支出预算“先从非税收入安排,再从单位结余资金安排,然后从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最后从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安排”的次序。三年来统筹债务本息、改革性支出等即期支出8.18亿元。二是深度整合专项资金,将现有专项资金跨预算、跨级次、跨部门、跨年度整合,2015年、2016年共计压缩专项153项、整合资金5.75亿元。三是盘活结余结转资金,实行“两个一律”:对未执行项目支出除确需跨年使用外,其余资金一律收回,对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运行经费结余一律收回,完成了市直221家部门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四是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坚持“优先安排人员支出,从紧安排公用支出,适当安排项目支出”,推行“先有事、后有钱;先有项目、后有资金;先有绩效、后有分配”的办法。五是建立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统一确定预算公开工作的涉密信息目录清单,除清单范围外,其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都要公开。从而在编制环节上,对所有财政收支行为实施监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现公开透明和规范。

  三、改革执行环节。一是资金管理“三定三控”。定额控制行政经费,按照“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标准、项目支出按实际”原则,健全机关运转实物配置定额、服务标准定额、分类分部门公用经费定额、分类分项的项目支出定额,加强编制定额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定标控制“三公”经费,将厉行节约四项指标(会议费、接待费、出国、车辆运行经费)细化体现在部门预算。2014年、2015年,市直部门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共节约7950万元,年均下降30.9%。定时控制项目资金,加快项目论证实施,按进度拨付、限时办理。二是强化专项绩效管理。探索“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督、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绩效问责”四位一体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模式,取消政策到期、政策调整、不符合公共财政改革方向的专项资金,压缩使用违规、绩效不高、连年结转的专项资金。三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结合,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四是实行投资评审改革。加快投资评审方式转型,引入第三方评价,统一评审标准,实行“管、评、审”三分离,委评自评相结合,形成“监督管理在财政、预算评价在中介、结算评审在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新机制,加强与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强化评审结果的运用,逐步建立“先评审、后下达预算;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决算”的工作程序,年均审减率达到20%。五是深化国库支付改革。按照“两个所有、两个直达、两个集中”的要求,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放大“收入总调度、支出总把关、资金总归集”的现代国库职能,最大限度节约资金、最大限度沉淀资金、最大限度盘活资金。六是加强政府采购改革。推动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向程序与结果并重转变。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原则。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积极推行电子化采购。从而在执行环节上,严格约束资金使用方向、用途、方式,遏制了无计划用款和滞留、挤占、挪用资金行为,消除了财政对资金“看不到、管不住”的弊端。

  四、改革监督环节。一是构建“六位一体”监督格局。以信息化为支撑,实行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推动财政监督转型,全面构建预算编制同步监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和监督成果综合运用长效机制。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以结果为导向,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多点防控财政责任风险。建立内控委员会,明确重大政策安排、项目申报、资金报批必须由内控委员会审核实施。此举得到湖南省财政厅高度认可和广泛推介。实施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关键岗位建立AB角以及定期轮换,确保岗位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预防岗位风险。加强授权控制,明确授权主体、范围与权限,规范授权程序和监督程序,科学分配权力,并适时进行评估和调整。将内控制度嵌入业务流程,完善限时办结制度,通过“机器管理”,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合规流程的畅通保障和对违规流程的规范制约作用,实现以人管人管事向制度管人管事,再向“机器管人管事”的转变。从而在监督环节上,加强单位与单位、科室与科室、人员与人员之间的联动,及时纠错,及时补漏,实现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更完成了省文明单位、省文明标兵单位、全国文明单位“三连跳”,在全国财政系统打响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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