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财政新闻

上海专员办:围绕四个服务 助力财税改革发展

  2016年12月2日 来源:上海专员办

  2016年,上海专员办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财政部有关司局的大力指导下,秉持“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监管并重、促进发展”的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开展财政预算监管工作,重点围绕四个服务,助力财税改革和地方发展。

  一、服务财税改革大局,助力重大财税政策落地

  准确把握、积极应对财政收支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等积极财政政策力度。一是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自2012年上海市首轮“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持续跟踪、调研分析,有关报告多次获得财政部领导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和肯定。今年,紧盯试点首月,办领导带头,组成4个专题小组,召开10余次座谈调研,及时就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向财政部党组建言,完善政策的多项建议被采纳。同步上报上海市委的相关工作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7月份,紧急启动开展金融业“营改增”税负变化情况调研核查,为财政部准备相关材料提供参考资料。二是调研“稳增长、调结构”税政优化。持续跟踪上海市小微企业税负,提出更有利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的政策建议。关注大型央企重组和转型升级中涉及的财税问题,做好政策宣传、指导规范工作。三是落实中央退税政策。开设绿色通道,认真做好上海进口企业税收先征后退、全市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审核工作,每年审核退付企业中央收入数亿元。四是征收中央非税收入。落实去产能、调结构措施,顺利开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资金”。截至目前,共征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8类非税收入数十亿元。

  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上海市“四个中心”建设

  按照财政部要求,将专员办工作转型同财政部对地方财政的管理结合起来,主动作为,发挥就地优势,服务地方发展。一是加强政策执行调研。针对“十二五”期间中央及地方财税政策支持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开展系统调研,向财政部上报调研报告并提出进一步扩大财税政策支持空间的建议。二是推动盘活存量、激励增量。与上海市财政签订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持续互通、督促落实预算管理等重大财政政策。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开展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调查核实等工作,帮助地方把握政策、摸清底数。同时,与上海市财政局建立了区县债务和地方融资平台的联合监管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提速发展。四是推动中央在沪重大项目落地。开展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土地污染防治等重大项目执行监控,持续做好督促指导工作。五是服务改善民生。认真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医疗、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审核,服务民生保障机制建设,确保地方及时享受中央政策。

  三、服务部门预算改革,助力中央驻沪行政事业单位职能作用发挥

  对全市300多家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进行全面财政预算监管。一是开展全链条监管。重点做好预决算审核、规范津贴补贴审核、车改方案审核、预算执行监控和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等。积极推进财政部国库授权支付资金监控和全面决算审核试点工作。二是保障部门职能经费。以促进“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均衡、预算与部门职能相均衡、部门预算与财经形势相均衡”三个均衡为出发点,主动服务,协助反映和解决部门困难,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起到积极作用。三是推动部门综合性改革。多次与上海市有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政策沟通,牵头协调中央驻沪预算单位执行属地化的养老保险、公务用车改革,推进国家重大改革在中央单位顺利落地。

  四、服务规范财经秩序,助力防范金融和财政风险

  转型以后,专员办工作强调监管并重,承担的任务更重。一是监督执行财经纪律。按照“精简、精准”、“有针对性,关注重大问题”的要求,开展了预决算公开、关税政策执行、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以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专项检查。二是关注金融风险。积极开展金融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等专题调研。三是推进会计跨境监管合作检查与课题研究。开展有关境外上市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及其审计事务所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切实维护我国政府境内监管主权和上海资本市场优势地位。同时,联合国际大型事务所开展中国内地与香港、国际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运用比较研究以及有关税务政策比较研究,积极承担探索建立跨境会计监管新模式有关工作。

无标题文档

电脑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