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 来源:江苏专员办
作为开展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管试点单位之一,江苏专员办迅速行动,主动谋划,全面落实财政部实施国库动态监控试点的部署和要求。
一、抓好培训,夯实基础
一是组织业务再培训。为顺利开展试点工作,我办在派员参加财政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后,及时将相关文件汇总整理成册,人手一册,组织办内相关岗位人员再培训,学文件、学软件、学经验做法,提升业务人员理论水平及实践能力。
二是组织业务背景讲解。由参加前期调研座谈的人员,介绍国库动态监控试点的背景和意义,使参与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重视试点工作。
三是组织学习预算单位操作。主动请预算单位相关岗位人员、我办财务岗位人员介绍预算单位相关系统的操作和使用,熟悉整个业务流程,及时补短板,为进一步落实试点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积极试用,相互学习
一是先试先用,熟悉系统操作。由于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业务,一收到试点文件,我办就将监控系统用户清单落实到人,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在工作中学、在实践中学。
二是强化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及时记录动态监控中发现的疑点,每日进行处内交流、相互学习,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学习效率。
三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试点刚开始,我办即在动态监控中发现个别单位在车改方案尚未批复前,已经发放车改补贴。相关处室立即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与相关单位联系,要求其立即停止发放,试点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一是主动谋划,着力积累试点经验。成立试点小组,牵头落实试点工作。围绕试点工作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措施和组织保障等,研究试点阶段实施方案,确立试点阶段综合岗和监控岗名单,保持与财政部国库司密切联系等,保证试点工作起好步,并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是分户到人,落实试点岗位责任。将试点工作与预算管理工作相衔接,把动态监控系统单位分户到人并定岗定责,每人负责对口单位的试点动态监控,并设AB角,对试点工作进行复核监督,同时对每项试点工作指派专人牵头落实,负责相关工作的统计、总结和日常信息的传递,下情及时上报、上情尽快下达。
四、建立制度,突出规范
为保证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办在认真学习领会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基础上,结合内控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操作规程,就业务流程、岗位职责、时限要求、防控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通过制度规范,增强试点工作运转透明度,防范业务风险,同时也推动试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