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 来源:甘肃省财政厅办公室
经过不懈努力,甘肃省已基本建立法制化、规范化的预决算公开体系,公开度居财政部2015年全国地方预决算公开排行第7位。2015年底,财政部驻甘肃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甘肃省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甘肃省财政把此次检查作为放大镜,仔细查找自身问题、逐项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认真整改,特别是在2016年预算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并按工作流程分段“建岗设卡、盘查核实”,实现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提质增效。
一、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为健全公开制度,夯实管理基础,甘肃省财政研究制订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预决算信息公开操作规程》,明确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完善了相应的政策规定和操作要求,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基层民生资金信息,明确细化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细化程度、公开时限、公开形式载体,以及操作流程;要求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格式、统一时间”公开政府及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部门单位的预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财政管理信息。
二、完善内容,细化编制。从预算编制源头上细化、把关,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甘肃省财政和各部门单位将预算全部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时,甘肃省财政分地区、分项目编制对市县转移支付,细化债务限额、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举借债务情况。
三、限时公开、核查督促。甘肃省财政将政府预算在人大批准后20日内全部公开。单位部门预算在财政批复后20日内,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公开信息,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通过部门门户网站、财政门户网站或政府政务网站公开。同时,各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后5日内,向财政反馈公开时间、内容、形式、公众反响及回应等情况。财政部门收到部门和单位反馈的公开情况后,即时进行查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实际公开情况与反馈情况不符的,督促限期整改重新公开。
四、建立机制、长期公开。为确保各部门预决算信息保持长期公开状态,甘肃省财政建立了复查和长期核查机制。设置专门岗位,在各部门按时限完成公开工作后,在财政门户网站或政府政务网站,对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实时通报并限时整改,确保公开内容长期有效。
通过以上措施,除涉密信息外,甘肃省级2016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已全部公开,覆盖面达到100%。市县2016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正在按程序公开。公开时限、内容、形式等均符合中央和省里规定,财政部驻甘肃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项检查出的问题也已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