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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五项举措扎实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2016年2月2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一是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包头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内容、措施和时限,形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领全市财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二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规模。2016年继续压缩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同时,将2015年度地方政府预算、“三公”经费总预算、预算草案报告、部门预算通过市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倒逼机制,促使各预算单位真正转变观念,规范公用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三是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在编制2016年市本级预算时,按照国发〔2015〕35号文件精神,对教育、科技、农业、文化等重点支出,根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同时,针对一些部门在本行业财政政策支持方面与财政收支挂钩事项,也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了规范。有效解决了以往财力肢解问题,便于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已完成了相关的制度设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将从2016年起编制市本级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市本级重点支出和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

  五是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制定了《包头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等具体事项。扩大项目绩效评价试点范围。2016年将完成燃煤锅炉整治、满都拉口岸园区建设、迎宾公园维护、水源置换及封闭地下井等7个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强化结果运用。通过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推广“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理念,促使各预算单位合理、节俭、高效地管理使用好公共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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