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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民生资金见成效 妇幼工程暖人心——云南省财政厅支持妇幼健康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妇女儿童健康是国民整体健康的基础,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健康和谐幸福,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妇幼健康工作,为转变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等主要妇幼健康指标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的现实情况,从2012年启动实施了“妇女儿童健康工程”。云南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问效,从“强能力、保项目、建网络”三方面全力保障全省妇幼健康工程取得实效。

  一、创新资金保障机制,保障妇幼健康项目开展

  2012年至2015年,云南省级财政筹措下达妇幼健康项目补助资金9.19亿元,并通过整合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新农合医保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持落实“六免费、一随报、一帮扶、一监测、四补助”惠民政策措施,保障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两癌”筛查、贫困儿童营养补充等妇幼健康项目。截至目前,我省已将宫颈癌、乳腺癌、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在全省新农合资金中支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助达5.8亿元,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用于6亿元开展免费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和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资金达6亿元。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2012年至2015年,云南省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共筹措下达补助资金8800万元,支持省级医院妇、产、儿科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全省11家省级医院和50家妇幼保健机构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提升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包括设备购置、人才培养、便民设施配置、科研诊疗能力提升等项目,为充分发挥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妇幼保健龙头作用和提升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完善财政补助模式,推动妇幼健康网络建设

  为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基本生存权益,2012年至2015年,省级财政投入资金6000万元,着重支持加强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工作,补助资金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其抢救贫困危重孕产妇工作给予补助。项目实施以后,根据各地转诊抢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整了资金分配方案,在省级主管部门预留了项目资金,为综合协调开展好全省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工作提供了保障。目前,全省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达到227家,其中,省级4家、州(市)级22家,县级201家,构建了覆盖全省的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工作网络,为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工程实施三年来,云南省妇幼健康主要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全省住院分娩率由93.79%提高到98.89%,孕产妇死亡率由34.71/10万下降到22.14/10万,婴儿死亡率由11.43‰下降至7.5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4.50‰下降至10.16‰,2014年剖宫产率19.43%,远低于全国约30%的平均水平,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4年底,云南省财政厅组织中介机构对妇幼健康工程进行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妇幼健康项目受益群众综合满意度高达97.5%,惠民工程赢得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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