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0日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上半年,重庆财政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在保障投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资金绩效,大胆创新,取得了明显实效。
亮点一、“精准使用”扶贫脱贫资金。根据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要求,财政扶贫资金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脱贫措施,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如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以上的资金设立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重点支持每个贫困区县发展2-3个特色主导产业,以“特创优,以优增收”,有效带动贫困群众产业扶贫;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把“穷山恶水”变成“黄金旅游资源”。据统计,近年来,该市已在18个扶贫重点区县的200余个村启动实施乡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发展近1万户农户开展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达到350余万人次,年直接收入近4亿元,有效带动贫困群众旅游扶贫。再如,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农业,积极引导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既打通了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又能延伸了“线上线下”乡村游等多需求交易,开发出贫困群众新的经济增长点。
亮点二、改革农业生产补贴方式。今年该市正试启动财政补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简单讲,就是农民种地不再自己种,而交给“职业农户”干。最大的看点是,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如水稻的育秧、插秧、病早防治、收割、储藏等,都可以得到财政补贴,而较以往最大的不同是,享受补贴的对象不再是土地承包农户,而是提供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和组织,即“谁服务,补贴谁”,但最终受惠对象仍是农民。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补贴环节和标准不搞一刀切。即补贴环节大致分为全环节、部分环节、指导性关键、薄弱环节的托管补贴。补贴标准则根据各试点区域实际情况自己确定。
从目前试点区县的情况看,试点成效明显。一是农民种粮成本下降明显,实际节支在30%以上。二是种粮能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农地撂荒现象几乎不存在。三是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科学种田、现代化生产逐渐替代了“老把式”、“老经验”。四是延伸了经济效益,农业由“种吃的”延伸为“种看的”,提升了农业附加值。五是有利于助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完善,促使政府购买服务从“养人”向“养事”转变。
亮点三、改变资金分配方式。改革预算管理方式,实行“先报项目、后定预算,当年项目、头年申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建立支农资金预算执行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完善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机制,盘活支农存量资金;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实行政府支持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扶持方式,坚持农业基础性领域财政直接补助扶持,完善农业竞争性领域贴息担保、创投基金等支持方式,加大农业市场化领域产业引导基金扶持,逐步减少对农业企业的直接补助,探索建立以“保供”、“增收”、“扶贫”为衡量指标的扶持政策体系;完善资金分配机制,继续实行资金切块到区县和市级集中管理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扩大按因素法和绩效结果切块分配资金比重,加强切块资金监管;严格资金监管机制,坚持行之有效的专家评审、公示公告、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支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亮点四、试点财政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适度规模经营的创业者将获财政补贴,每个试点区县的资金量为500万元。可享受补贴的规模划定为,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面积10至15倍的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
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发展试点工作,将实现三个预期目标:一是有助于提高规模化水平。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有序流转,增强家庭经营类主体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二是有助于促进规范化管理。细化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适度规模经营农户认定标准,完善登记认证制度,加强和规范管理,发展一批带动效益好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户。三是有助于推动多元化扶持。财政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扶持政策,可以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普惠”的直接补助,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等社会资本投入,可以与市级特色效益切块资金、区县农业发展资金打捆使用,各区县应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