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武汉市财政局在推进财税改革上,结合全市实际情况,按照分层部署、分类指导、分步推动的总体思路,将财政改革与实际工作相融合,积极推动财政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做好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实现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类预算相对独立和较好衔接。二是探索预算平衡稳定运行机制。制发了《武汉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打下制度基础。三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制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将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对区转移支付资金列为考核对象,定期考核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占比、准确性和一致性等方面。四是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试编2013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客观反映市、区财政整体财务状况,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与平稳过渡。
二、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出台了《武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和《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以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为目标,制定具体措施,理顺工作机制。二是将涵盖民生类、支持经济发展类等有代表性的项目共135个,涉及财政资金86亿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资金量比2013年接近翻一番。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资金占市直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9.56%。三是依托该市高等教育资源和科研优势,做好组建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和建立绩效评价动态指标库的基础工作。四是探索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根据评价结果安排下年财政预算。五是完成对环境整治、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等78个政府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的跟踪评审,核减不合理资金2.36亿元。
三、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一是结合政府职能转换要求、财政预算安排、社会工作需求等情况,出台2014年首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选择了包括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环卫等领域126项公共服务项目率先试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二是会同市咨询委进行深度调研,形成了《推进武汉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研究》的调研报告,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了制度设计。三是对部分部门单位进行剖析,加快研究起草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细则。四是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按要求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统一管理。
四、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水平。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建立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和分析报告制度,做好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工作,完善定期对账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武汉市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