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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青海省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2015年3月18日 来源: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省财政高度重视,坚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先行,通过建立健全改革台账制度,细化改革任务举措,明确时间节点等措施,扎实推进各项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工作,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2014年省级向省人代会提交了涵盖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和国有资本经营等四大预算构成的较完善的政府预算体系。并要求市(州)县级以上政府在2015年初向同级人大报送全口径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出台了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将当年超收、财力性补助,统筹整合的专项资金和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等作为调节基金的筹集渠道,除必须支出外,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以后年度编制预算时再调入年初预算盘子统筹安排,实现跨年度之间的预算平衡。同时督导各地从要建立此项制度。

  三是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统一格式,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和预算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等信息,公开面达到100%,并实现常态化管理。大力推进重点民生支出事前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对80多项民生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事前公示,倒逼资金使用部门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出台了加强财政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意见,分解量化各地、各部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目前共盘活存量资金358.6亿元,占年末存量资金的78.6%,统筹用于城镇化建设、生态保护、产业扶持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制定政府性基金统筹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相关办法,对2013年底省本级政府性基金20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从2014年起,建立健全盘活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强化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挂钩机制。

  五是创新和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出台了关于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的指导意见,探索运用预算安排、风险补偿、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强化政策激励,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推动以财政直接投入为主向间接扶持转变。设立了特色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外经贸发展基金,以阶段性参股方式,解决初创期中小微企业资本金不足问题,初步搭建了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基金体系。探索推行PPP投资模式,邀请亚洲城市发展中心专家对我省PPP项目甄别、具体实施进行了培训,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建设。

  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从省级层面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制定了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统计分析等配套制度办法。扎实开展全省政府性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锁定工作,为加强债务管理奠定了基础。

  七是启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明确了服务领域及其具体服务项目,制定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食品药品监督协管服务等工作方案,在西宁、海东启动了购买养老服务试点。

  八是探索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制定出台了《青海省2013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培训,完成省本级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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