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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新疆财政大力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

2015年1月20日 来源:新疆财政厅办公室

  2014年,自治区财政部门积极贯彻“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补贴共九大类52项,较2013年新增2项,农牧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为加速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落实强农惠农补助政策,补助金额大幅提升。经统计汇总,2014年中央、自治区各类惠农富民政策性补贴补助资金近432.17亿元,比2013年的340.53亿元增加91.64亿元,增长27%。按全区1100万农村人口测算,2014年我区农民人均享受各类政策性补贴补助资金3928.82元,比2013年增加833元。其中,农牧民生产生活资料补贴类资金投入184.96亿元,增长90.09%,村干部报酬及其他人员补助、补贴10.57亿元,增长40.37%。增幅主要来自于政策的引导和变化,2014年新启动的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安排试点资金70亿元;全区高效节水补助和肉牛肉羊生产发展补助增长分别8.52亿元和4.51亿元;按照提高基层干部待遇的要求,村干部报酬增长3.04亿元;扶贫资金16.5亿元,增长18.71%。

  二是创新财政支持手段,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清理财政补助政策,规范财政政策。落实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安排70亿元推进棉花生产和种植的市场化运作,推动棉花种植向优质高产棉区集中。兑付农业四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48.27亿元,积极推行“造良田、用良种、施良法”,提升农业生产水平。贯彻自治区推进肉羊肉牛产业生产的部署,引导多元化资本投入,财政投入直补和奖励资金5.58亿元,引导自治区、地(州)、县(市)和个人投入19亿元,金融资本7亿元用于肉羊肉牛生产。创新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题的支持方式,变直补资金为贷款担保金,用2000万元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金1.1亿元投入农业合作社,缓解其融资难现状。

  三是将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设与农民增收有机结合,推动农林生态建设。支持森林草原等生态建设,拨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1.49亿元用于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牧草良种补贴和水源涵养地保护,27.5万户牧民从中受益。落实全面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的决定,整合投入资金17.52亿元,新增高效节水面积300万亩,全区灌溉水利用率明显提高。将退耕还林与解决退耕户长远生计有机结合,支持以天然林、荒漠林保护和荒漠化、沙化治理为重点的一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快实施。

  四是加大对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农民收入来源多样化。加强农民培训,推动农业人口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创业需要,强化农民的针对性技能培训,成建制向企业、向重点用工单位转移就业。加大对农业实用技能培训力度,利用阳光工程项目资金,组织分行业分产业的农民技能培训,推动农业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工资性收入。大力扶持南疆短平快工程,整合中央和自治区涉农资金1.35亿元,支持南疆建成1500座杏热风烘干房,培训各类人员82635人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8260人次,带动农户73690户,新增农民收入9570万元,实现以项目带动农业产业链延伸,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增收。

  五是扎实推进民生工程,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落实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补助等资金达102亿元,支持各地州大规模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农村社会救助覆盖面继续扩大,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安排农村养老、医疗、低保等补助、补贴77.54亿元。投入扶贫资金(入户资金)16.5亿元,全区扶贫对象进一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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