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实施以来,山东省财政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创新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支持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高质高效、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建立稳定长效的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09年人均15元提高到2013年人均30元,支持各地免费提供的服务项目由9大类21项增加到11大类43项。2014年山东省人均经费标准又提高到35元,并明确将新增5元经费在农村地区全部用于村卫生室,城市地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同时,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实现城乡全覆盖,变“养人办事”为“办事养人”,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紧密挂钩,既调动了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完善规范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分办法,统一指标量化赋分标准,形成完善的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为进一步规范实施绩效考核奠定基础。同时,将政府购买服务运用到绩效考核中,将省级考核交由社会力量承担,使得绩效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和公正;将老百姓满意度作为重要的考核因素,确保考核结果质量。
三是建立资金拨付与绩效考核联动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在资金管理中的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结算以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促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项目开展;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挂钩,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实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监督作用。
下一步,山东省将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不断完善机制,强化基础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培训针对性。对管理人员,应主要培训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服务模式等;对基层医务人员,主要培训专业知识、服务技能等;对基层财务人员,主要培训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等。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加大对居民感受深、能反映服务绩效的指标的权重,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同时要将绩效考核与政府购买服务有机结合,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服务的竞争性供给,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切实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预算管理,科学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支,加强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