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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河北打出社保“组合拳”“真金白银”惠民生

2015年1月13日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新闻中心

  2014年以来,河北省财政积极落实社保惠民政策,让财政资金温暖困难群众。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笔又一笔民生支出,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温暖了群众的心。

  保障惠民资金投入

  因为单位改制后一直不景气,工资时有时无,张家口市马路东街道办事处燕兴社区居民李学军领了多年的低保金。“2011年每月我可以领到310元,2012年和2013年分别增长到350元和380元,去年变成了420元。”李学军说,对于困难家庭来说,低保标准每提高一次,就给他们增加几分战胜困难的信心。

  关注民生,就应该从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情入手。去年以来,河北省财政始终把资金保障作为基本任务来抓,积极落实好各项惠民资金。截至11月底,低保养老方面,拨付省以上企业养老保险资金160.37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58.87亿元、城乡低保补助资金47.75亿元、五保供养资金3亿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06亿元,有力保障了全省社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医保方面,拨付新农合补助资金104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7亿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0.5亿元、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7.35亿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困难。救助和优抚方面,拨付自然灾害救助3600万元,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拨付抚恤及生活补助资金21.2亿元,确保了优抚对象和复员退伍军人基本生活稳定;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3亿元,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供了大力支持。残疾人生活保障方面,2014年新增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拨付资金4046.16万元,促进全省13万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逐步改善;2014年新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拨付资金1200万元,支持对1055例听力、脑瘫、孤独症等残疾人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真金白银的投入,滋润了百姓心田。据介绍,2014年以来,河北省进一步提高了社保对象各项待遇水平。养老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92元左右,达到了2136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社会救助方面,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346元、164元提高到450元、208元,五保供养保障标准提高到5000元/人年;医保方面,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优抚方面,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城镇“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农村“三属”提高40%)。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每人每年提高1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年提高480元,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每人每年提高840元,农村籍老战士生活补助每人每年提高60元。

  顶层设计惠民政策

  群众的幸福生活背后,是科学的制度设计和有力的制度实施。

  以农村房屋保险为例,河北省财政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先期确定47个多灾易灾县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并顺利推进,争取3年内将多灾易灾山区县和部分平原县的农房全部纳入政策性救灾保险。截至目前,各试点县在正常民政救灾的基础上,支付农房保险赔款1597万元,对农民群众发生灾害事故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保险的补偿功能逐步显现。

  2014年,围绕优化工作绩效,全省财政社保工作实现新突破,河北省财政厅更加注重加强惠民政策顶层设计,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问题,打出民生“组合拳”,让城乡百姓品享受一道道丰富多彩的“民生盛宴”。

  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与有关部门一起设计并推进了河北省城乡合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其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今年,河北省还建立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制度流动衔接机制,解决跨制度流动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推动各类养老保险向构建“大社保”迈出关键一步;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着眼于解决极少数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的医疗救助保障问题,适时配合相关部门出台了《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拓展并补充了现行社会救助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完善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制定了《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设立了疾病应急救助专项基金,将该省医疗救助提升到了较高层次……

  提高惠民资金绩效

  如何把财政支出用好管好,河北省财政给出的答案是,将绩效理念融入到财政管理的全过程,着力从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惠民资金使用绩效。

  2014年,河北省继续积极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便居民就近择优选择服务机构,刷身份证免费享受服务。政府将财政投入与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确定服务资金的分配数额,有效调动了医疗机构积极性,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目前,这一改革已在河北省11个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开展试点,其中沧州市、衡水市已在所辖县(市、区)全面推开。

  积极推进社会救助资金整合。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推进社会救助资金整合,支持、指导了邢台市桥东区设立“关爱基金”,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统一管理,分类救助”的思路开展综合救助工作。

  努力探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模式。省财政建立了省级财政对民办和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建设,重点对张家口、石家庄、沧州等市“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给予支持和指导,探索发展了“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公私合营”及PPP等养老机构建设新模式,研究探索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相关意见。

  推广实施社保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省财政厅研发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发放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主要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的“一卡通”登记管理,从2015年起,在全省范围推广使用。

  民生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必将成为河北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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