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
为规范福彩公益金管理,整合统筹资金分配,2013年以来,安徽省财政厅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福彩公益金与公共预算资金的整合,探索因素法、标准定额和绩效目标结合进行资金分配改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推进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将公共预算资金和公益金统筹整合,在分配中注重与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和总体目标要求相结合,注重业务指导和资金分配、补助标准的确定,注重突出资金的投入重点和使用的绩效评价。科学设定分配因素。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着力探索因素法、公式法分配公益金,逐年减少自由裁量权并于2014年全部实现因素法分配。有效引导基层资金投入方向,结合民政业务特点和福彩金使用政策,科学设置公益金分配权重,减少人为干预分配。2014年省级福彩金分配因素划分为重点业务和绩效评价两大类,分别占70%和30%,2015年将逐步提高绩效评价因素的比重。促进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在资金分配中将评价分值作为分配系数来体现,有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另一方面,在各地申报项目资金时,同时申报绩效目标,并将其作为下年度绩效评价的依据,充分体现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组织项目申报备案。一方面按照确定的因素和权重,分配各市年度可用福彩金额度,由各市在可用额度内统筹安排组织项目,报民政和财政两家备案。另一方面两部门对各市上报的备案项目提出原则要求,各市上报备案项目申报资金时必须同时申报绩效目标、市本级项目不得超过全市额度50%、各重点业务之间比例适当、已纳入中央和省民生工程补助的项目,不重复补助等。
二是积极组织福彩金绩效评。坚持规范管理与监管并重,不断提升福彩金使用绩效。2014年2月与民政部门启动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评价,共同发文明确评价范围、内容和方式,要求在县自评的基础上,市级考评并形成报告。省民政和财政两部门根据各市考评情况组织重点评审,以市为单位核定评价等次。重点评审抽选原则为市本级示范项目以及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类补助资金较大项目。为提高评价质量,使评价结果更为客观,我们与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独立开展重点评审,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评价结果。对2013年福彩公益金绩效评价,省级重点评审全省共抽查16个市46个检查项目,并形成了16个市2个省直管县18个分报告和全省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市县项目绩效评价总报告。
三是着力制度机制保障。强化福彩公益金预算管理,致力机制创新,在统筹整合公共预算资金和公益金管理方面务求实效。核准收入预算。要求公益金收入预算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情况做出科学、准确的预测,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支出预算。明确公益金支出预算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将支出目标与基金支出总量、结构与方向相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同时将公益金结余全面纳入预算,逐步消化历年结余,提升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创新支出方式。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引导作用,2014年,省财政共统筹福彩公益金2.7亿元,重点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倾斜,其中购买养老等服务的公益金支出约5000万元,建立了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