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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解放思想 攻坚克难青海省财政深入推进全省财税改革

2014年12月26日 来源: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政府有效履行职能的制度保障。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青海省财政积极跟进改革思路,细化改革任务,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为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财税改革组织领导。早在去年11月份,省财政厅党组就迅速成立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具体工作,为统筹推进改革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领导小组根据处室职能,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个方面,细化分解了18项需要牵头或配合做好的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二、认真开展改革前期调研。从2013年11月开始,省财政厅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研工作,形成了《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对我省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并根据中央改革思路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了我省下一步改革思路及工作重点。

  三、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在准确把握中央精神,积极做好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今年省财政重点做好改进预算管理、完善税收制度、健全财政体制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按照政府预算功能和定位,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间统筹衔接。二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试编三年财政规划,实现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约束力。三是规范超收收入管理。当年超收、新增财力等资金,除确需安排的重点支出外,原则上全部补充用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做到“以丰补歉”。四是着力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抓紧出台《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和《省本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办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下大力气分类、分层次加大部门内部、跨部门和重点专项的统筹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五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积极开展重大专项中期绩效评估,建立完善约谈和问责机制,加大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促进绩效管理质量的提升。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财政归口管理和“下管一级”的审批制度,对市(州)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监测与预警。七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今年以省级部门和西宁市为重点,选择5-6项公共服务项目开展试点,力争在养老、医疗、就业培训及社会管理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效。八是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税制改革精神,扎实做好“营改增”改革试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调整完善消费税、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等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加紧开展资金测算并制定改革配套措施;密切关注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动向,及早开展政策研究工作。

  (三)完善省对下财政体制。在保持现有事权和财权格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及早着手研究省对市(州)收入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健全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规范县级政府支出行为,强化激励约束,不断提升基本支出保障水平;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政府重视和加强生态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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