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9日 来源:江苏专员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出发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的重要职责。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江苏专员办在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能的同时,按照惩防并举、综合施策的思路,多管齐下落实“两个责任”。
一、抓教育引导,牢固树立“两个责任”意识。办党组深入学习中央和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刘建华纪检组长关于“两个责任”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抓任务分解,科学细化“两个责任”内涵。重点是按照财政要求和江苏专员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将“两个责任”进行细化,分别明确为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和纪检监督部门监督责任。其中:办党组担负起统一领导、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源头治理和支持保障等五项责任;办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江苏专员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点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带头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三、抓风险防控,大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实“两个责任”,关键是找准切入点,明确突破口。江苏专员办主要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一是严格标准,把好关口,认真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严把廉政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完善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在认真落实“三级”审核审批,监督检查、复核、处理“三分离”,专门制订出台了《监督检查周报制度》,对全办组织实施的超过两周的检查、核查,要求检查组每周向办里报告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其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现场检查、核查的动态监控,防范监管风险。三是注重信息公开,加强廉政回访,严格执纪问责。全面推进监督检查“三公开”,实施监督检查回访、巡访全覆盖,督促干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和内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