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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大连专员办:五举措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大连专员办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全国专员办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大连专员办五项举措,确保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一、动员部署。及时召开由在连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参加的“大连市中央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全面部署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王国利专员强调此次中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对治理范围,各单位自查,重点检查,做出了全面的部署安排,通报了近年来专项检查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典型案例,要求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布置本单位自查工作,为下一步重点检查布好局,起好步。

  第二、前期准备。为做好重点检查前期准备工作,办领导指定综合监管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按照工作部署,根据综合财政监管掌握的大量预算单位基础数据,认真做好重点检查前的调研分析工作,提出重点检查预案,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全面做好重点检查的基础准备工作。

  第三、确定重点。根据财政部确定的重点检查范围,我们结合日常监管积累掌握的大量预算单位基础数据,在认真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办领导组织相关处室分管人员认真研究,确定重点检查单位,确保选择的重点检查单位具有代表性。

  第四、整合资源。调动精兵强将,确保检查质量。办领导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治理工作,克服人手少,目前检查项目多头并进等实际困难,由监察专员担任检查组长,调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按照部统一部署,开展检查,为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提供必要的人力保证。

  第五、落实责任。抓好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办党组决定,检查组进点前,必须与机关党委签订廉政责任状,明确廉政责任,检查组内设廉政监督员,监督员由办领导指定并对办领导班子负责,监督全体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领导班子汇报。检查结束后,由被检查单位出具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意见书,对检查组检查工作期间执行廉政纪律情况作出评价。通过内部责任落实,外部执行纪律监督,约束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确保廉政方面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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