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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云南昆明财政:支持产业升级 促进经济发展

2014年6月26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云南省昆明市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多举措支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促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工业园区加快建设,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对完成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目标任务的园区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超额完成年度基础设施投资目标任务的园区,按不高于超额部分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园区超额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提升且固定资产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投入的设备及安装费用的8%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进行奖励。

  二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整合工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加强对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扶持。每年筛选20户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中小微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5000万元并实现纳税超过100万元的,加大一次性奖励补助。

  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生产性企业在配送、销售环节单独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对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配送、销售环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按照当年企业营业额的1%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对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并积极落实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扶持政策。

  五是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的,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利用银行贷款的,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补助和贴息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对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市级重点产业项目给予超额投资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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