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日 来源:山东专员办
山东专员办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理清监管思路,转变监督理念,通过加强三项措施,推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合格率再创新高,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做好“两个比对”,扎牢工作基础。为切实做好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山东专员办首先在内部管理上动脑筋、下功夫,通过两个“比对”,全面梳理了中央驻鲁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资料。一是将账户管理台账和账户年检情况明细表进行比对,发现多余账户后与预算单位逐一确认,根据确认结果对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的垃圾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和有效性。二是将系统汇总的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综合财政监管信息采集数据库进行比对,保证基础资料完整准确,实现综合监管工作对预算单位的全面覆盖。
二、建立“四项制度”,理清监管思路。山东专员办总结多年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的经验,成功摸索出一套监管思路,并在2013年采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是分类监管制度。按照管理要求、工作开展的难易程度及以前年度的账户管理状况,将中央驻鲁基层预算单位划分为重点服务单位和一般服务单位。针对服务单位的不同分类,分别层级对口联系,既提升了管理效率,又增强了工作力度。例如,有的系统以开立账户多、下属预算单位多、历年出现问题多等“三多”,被列为重点服务单位,在涉及重要事项时,由处长亲自沟通和督促解决,有力推动了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实地抽查制度。根据上年账户年检工作的结果和我办对中央驻鲁基层预算单位掌握的情况,每年选取十余户单位开展银行账户实地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各类问题,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为在下一步的银行账户工作中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管理效率提供第一手资料。同时,通过现场检查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提高预算单位重视程度,增加综合财政监管的震慑效应。三是年检通报制度。年检整改完成后,对中央驻鲁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年检结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要求等进行通报,同时上报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通过建立银行账户年检结果通报制度,显著提高了预算单位对账户管理工作的关注程度。四是联席会议制度。与当地人民银行加强联系、共享信息,建立了银行账户管理工作中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这项制度,及时向人民银行通报中央驻鲁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情况,并就银行账户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与人民银行进行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操作流程,起到了整合监管资源、发挥监管合力的良好效果。
三、突出“两个强调”,转变监督理念。山东专员办牢固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在银行账户工作中更加强调管理职能和服务意识。一是强调管理职能。努力实现从“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转变,突出财政管理职能的发挥。在具体工作中,不以处理处罚为目的,始终着眼于以监督促管理、以检查促提升。例如,在银行账户年检中发现部分单位的银行账户频繁变更。经了解,一些中央预算单位之所以频繁变动账户,并非出于自身管理要求或业务需要,而是为了迎合银行完成存款任务的被动做法。山东专员办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制定了账户变更审批办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只有在单位办公地址搬迁、开户银行网点变更、原银行的服务不再适合预算单位需求等三种情况下,必须出具银行书面证明申请变更,才允许预算单位变更账户。通过明确账户变更条件,在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成功解除了预算单位频繁变更账户的困扰。二是强调服务意识。提前出击,主动服务,为账户年检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首先,提前半个月时间向相关单位下发年检通知,明确工作要求,为其预留充足的准备时间。其次,对预算单位提出的各种问题认真解释辅导,并以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提高预算单位的重视程度。同时,根据历年工作经验,对账户年检工作中的问题易发点,主动提醒预算单位预防。例如,提醒各单位进行数据备份,防止因电脑故障等因素导致账户数据丢失等。上述工作执行到位后,山东专员办的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预算单位更多的理解和配合,之前账户年检资料报送不积极、不规范的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